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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 月外贸政策新规

2026年8 月外贸政策新规 外贸出海风向标
202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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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外贸老板不能只盯订单。更要看规则、算成本、控风险。

最近一段时间,外贸政策变化比较密集。

有的是关税调整,直接影响报价和利润;
有的是清关新规,影响发货和交付周期;
有的是合规要求,影响产品能不能顺利进入目标市场。

对外贸老板来说,这些政策不一定每天都用得上,但一定要保持关注。

因为很多订单不是谈不下来,而是谈下来以后,才发现关税变了、申报变了、清关慢了、合规资料不够,最后利润被吃掉,客户也不满意。

下面按政策顺序,简单梳理一下。


1. 美国巴西产品加征25% 301关税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USTR 于7月15日发布公告,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正式对原产于巴西的商品加征25%关税。

据巴西全国工业联合会估算,巴西对美出口中约4100种产品将受到影响。

不过,美方同步公布了豁免清单,涉及农产品、矿产品、化学品、药品、金属、木材及纸浆、机械设备、飞机零部件、艺术品等品类。

另外,USTR还拟对巴西加征另一项12.5%的301调查关税,预计近期落地。

简单解读:
美国市场的关税不确定性仍在增加。做美国市场的企业,报价时不能只看产品成本和运费,还要提前关注目标国、原产地、关税变化和豁免范围。


2. 菲律宾对中国水泥征收保障税

菲律宾海关局依据贸易与工业部相关行政令,自2026年7月6日起,正式将来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普通波特兰水泥及混合水泥纳入保障措施征税范围。

税号涉及2523.29.90、2523.90.00。

征税标准为每40公斤14比索,约合每公吨349比索。

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因2025年及2026年第一季度进口份额超过3%的豁免门槛,被移出发展中国家豁免名单。

简单解读:
建材、水泥、钢材、管件、五金等传统工业品出口,要特别关注目标国的保障措施、反倾销和进口限制。产品卖得越多,越可能被目标市场重点关注。


3. 美国对60个经济体加征10%—12.5%新关税

7月23日,USTR发布新的301调查关税清单,对60个贸易伙伴加征“强迫劳动”相关关税。

名单包括中国、欧盟、日本、韩国、印度、巴西、越南、沙特等经济体。

新关税定于美国东部时间7月24日生效,税率主要分为10%和12.5%两档。

其中,中国被划入12.5%档。

简单解读:
美国关税政策正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出口美国的企业,要特别注意产品是否在新增清单范围内,同时报价有效期、客户沟通和合同条款都要更谨慎。


4. 中国商务部将14家欧盟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7月24日,中国商务部发布2026年第30号公告,将拉法特集团等14家欧盟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公告明确,禁止出口经营者向其出口两用物项,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上述实体。

正在开展的相关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简单解读:
涉及两用物项、敏感产品、特殊设备的企业,要提前做好客户背调和出口合规审核。有些客户即使有需求,也不是想卖就能卖。


5. 商务部、海关总署临时禁止氦气出口

7月1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涉及海关商品编号2804290010。

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后续调整将另行公告。

简单解读:
特殊资源类、气体类、化工类产品出口,要特别关注临时管制政策。不能只看客户需求,更要确认产品是否允许出口、是否需要审批。


6. 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9月1日起分步调整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

自2026年9月1日起,分步调整部分电池产品消费税政策。

这是自2015年电池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以来,时隔11年的一次重大政策转向。

简单解读:
做电池、储能、电子产品、带电产品的企业,要关注税费变化对成本和报价的影响。尤其是长期订单,报价时要留出政策调整空间。


7. 中国—乌兹别克斯坦海关AEO互认8月1日起生效

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106号公告。

中国海关总署与乌兹别克斯坦海关委员会关于“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安排,将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简单解读:
AEO互认有利于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对长期做中亚市场的企业来说,这是一个积极信号,尤其是规范经营、信用较好的企业,后续通关效率可能更有优势。


8. 种质资源出境通关迎来数字化新规

2026年7月14日,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第1031号公告。

农作物、林草种质资源出境审批和通关全流程数字化新规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

简单解读:
涉及农作物、林草种质资源出境的企业,要提前适应数字化审批和通关流程。特殊品类出口,资料合规比客户开发更重要。


9. 越南9月15日起实施货物分类手续简化新规

自2026年9月15日起,越南第85/2026/TT-BTC号通知将取代原有相关通知。

新规将重构货物分类法律基础,强化IT应用和数据共享,减少纸质材料,并缩短通关处理时间。

新规还明确,分析结果不再用于质量及食品安全检验,可直接引用有权机关发布的标准确定商品编码。

第84、85、90章联合机器无需再登记减扣跟踪单,仅需首批报关前登记目录。

简单解读:
越南清关流程在简化,但企业仍要重视商品编码、资料准备和申报准确性。做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工业设备出口越南的企业,可以重点关注。


10. 越南8月14日起强制口岸申报12类进口品

越南签署第31/2026/QĐ-TTg号决定,对进口货物海关管理进行调整。

烟草、酒类、16座以下乘用车、≤90000BTU家用空调、汽油、扑克牌等12类进口商品,自2026年8月14日起,禁止在企业注册地申报,必须在入境口岸现场完成海关申报与查验。

其中,家用空调是跨境电商高频品类。

政策落地后,相关货物到港滞留及查验周期预计拉长2—5个工作日,滞港仓储与口岸人工申报费同步上升。

简单解读:
做越南市场的企业,尤其是空调、家电、车辆及相关品类,要提前和客户确认清关方式、申报地点、滞港成本和交付周期。


11. 印尼9月1日实施战略大宗商品单一出口管控系统

印尼总统宣布,战略大宗商品单一出口管控政策将于9月1日全面实施。

覆盖棕榈油、橡胶、木材、矿产品等数十个品类。

出口企业须在装船前完成电子申报、原产地核验和外汇结算登记。

未通过审批的货物无法清关。

简单解读:
涉及印尼大宗商品贸易的企业,要提前做好电子申报、原产地资料和结算登记。否则即使货物准备好了,也可能无法顺利清关。


12. 美国消费品安全申报新规落地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 CPSC 于2026年7月8日起正式实施进口消费品安全合规新报关规定。

同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 CBP 启用与CPSC新规配套的PGA Message Set电子申报系统。

新规覆盖儿童用品、纺织品及服装、电子产品、家居用品、家具厨具、玩具、化妆品、运动用品、锂电池等主要消费品类。

简单解读:
做美国消费品市场的企业,不能只看产品能不能卖,还要准备安全、标签、检测、申报等资料。尤其是儿童用品、玩具、锂电池、家居电子类产品,要更谨慎。


13. USPS 7月12日起征收危险品处理费

美国邮政 USPS 将于7月12日起,对精油、指甲油、含锂电池电子产品等危险品包裹征收7.50美元处理费。

未合规申报者,将面临50美元违规罚金。

同时,新规调低体积重系数,由166降至139,并取消商业Ground Advantage服务的盎司计费差异。

预计今年10月还将迎来新一轮假日季费率上调。

简单解读:
做小包、跨境电商、样品寄送的企业,要特别注意危险品申报和物流成本变化。精油、指甲油、锂电池电子产品等,不能只算产品成本。


14. 欧盟豁免6类设备可拆卸电池强制要求

2026年7月14日,欧盟委员会公告修订《便携式电池可拆卸性规则》。

智能手表、健身追踪器、电动玩具等6类小型电子设备,将豁免可拆卸电池强制要求。

新规将提交欧洲议会与理事会审查,若无异议,将于官方公报发布20日后生效。

简单解读:
做智能穿戴、电动玩具、小型电子设备的企业,可以重点关注这项规则。欧盟电池法规仍在调整,产品设计和合规资料都要及时跟进。


15. 欧盟新包装法8月正式实施

2026年8月12日起,欧盟27国统一强制执行全新PPWR包装法规。

PPWR全称为《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将取代现行《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指令》。

新法规对所有欧盟成员国具有法律约束力,目标是推动包装全生命周期减量化、可循环、无毒害和可持续。

简单解读:
出口欧盟的企业,特别是消费品、食品、家居、电子、玩具、化妆品等品类,要重视包装材料、标签、环保要求和可持续合规。


16. 俄罗斯要求外贸企业提交有条件放行商品报告

俄罗斯联邦海关总署提醒外贸活动参与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交有条件放行商品报告。

报告涉及截至2026年6月30日仍保持该状态的商品。

逾期或提供虚假信息,将依据俄罗斯相关行政违法法典追究责任。

简单解读:
做俄罗斯市场的企业,要注意有条件放行商品的后续报告义务。清关完成不代表风险结束,后续合规资料也要按要求提交。


17. 以色列发布插头与插座强制标准

以色列经济部在第12252号政府公报上发布强制标准 SI 32 第1.1部分第三次修订案。

该修订案涉及单相最高16A插头与插座的安全技术要求,将于2026年8月8日起正式生效。

简单解读:
出口以色列的插头、插座、小家电、电子电器配件企业,要提前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当地强制标准,避免清关或销售端受阻。


18. 肯尼亚KRA ACD新规8月3日全面实施

肯尼亚税务局 KRA 发布公告,自2026年8月3日起,正式实施集装箱货物预先货物申报制度 ACD。

所有目的港为肯尼亚的集装箱货物,均须在装船前完成ACD申报并取得参考编码。

该编码须标注于提单上,方可出运。

简单解读:
做肯尼亚市场的企业,要提前和货代、客户确认ACD申报流程。没有参考编码,货物可能无法正常出运。


写在最后

这一轮政策变化,给外贸老板一个提醒:

外贸不是只要客户下单就结束了。

关税、清关、包装、申报、合规、物流成本,都会影响订单最终能不能顺利交付,利润能不能真正留下来。

我现在做的,不是简单帮企业“发广告”。

而是围绕工厂出海,帮助企业一步步搭建一套更完整的海外获客和销售承接系统。

包括:帮工厂重新梳理产品出海定位、目标市场和客户画像;策划海外社媒内容,用广告测试真实客户反馈;同时建立询盘筛选、报价跟进和销售SOP,让客户来了以后有人接得住、跟得上、转化得了。

外贸不是靠一次广告赌订单,而是把产品、内容、渠道、询盘和成交流程真正串起来。

外贸老板不能只盯订单。
更要看规则、算成本、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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