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5 月,全球贸易格局迎来新一轮重要调整。美国、欧盟、印度等主要经济体接连出台贸易监管新政,我国也同步实施了海商法修订、非洲零关税等多项重磅举措。这些变化将直接影响中国出口制造、跨境电商及国际物流企业日常运营,提前了解做好应对至关重要。
▍新《海商法》5 月 1 日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海商法》自 1993 年施行以来首次全面系统性修订。其中最核心的变化是卸货港无人提货责任认定规则,从过去长期执行的 "收货人责任优先" 调整为 "托运人首要责任" 机制。
新规进一步厘清了海上运输各参与方的责任边界,对国际海运弃货处理、港口滞箱费纠纷、提单业务管理等环节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20 个非洲建交国享零关税待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显示,2026 年 5 月 1 日至 2028 年 4 月 30 日期间,我国对与建交的 20 个非最不发达非洲国家实施特惠零关税政策。
具体来看,配额内进口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税率保持不变。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扩大中非贸易规模,推动双方经贸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出口报关单新增两项必填内容
海关总署近期调整了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新增“禁限管制识别码"和"禁限管制申报要素" 两项有条件必填字段。
企业需根据出口商品的实际属性准确填报相关监管信息,具体填制规范可通过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查询获取。
▍美国调整钢铝铜 232 关税措施
自 2026 年 4 月 6 日起,美国对进口钢、铝、铜及相关衍生产品的 232 关税措施作出重要调整:
钢、铝、铜主体产品继续维持 50% 从价关税
部分衍生产品适用 25% 税率
使用美国本土冶炼原材料的产品税率可降至 10%
部分工业设备及电网设备相关关税暂下调至 2027 年底
该政策将直接影响我国机电设备、金属加工、工业制造等多个行业的出口成本。
▍欧盟 CBAM 申报要求持续收紧
2026 年起,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进入精细化实施阶段,申报要求进一步细化。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及氢能等重点行业的出口企业,需逐步提交产品碳排放数据、上游供应链排放信息及第三方核验报告。
据了解,未来该机制还将逐步扩展至更多制造行业,企业需提前做好碳排放核算体系建设。
▍印度限时免征部分工业原料关税
印度财政部发布公告,自 2026 年 4 月 2 日至 6 月 30 日,对 40 类石化、塑料及工业原料免征基础进口关税(BCD)和农业基础设施开发税(AIDC)。
这一政策将降低我国塑料、包装、化工、汽车零部件等行业对印出口的原材料成本,相关企业可抓住窗口期拓展市场。
▍印度扩大中小微企业认证豁免
印度工业和国内贸易促进局近期修订了 8 项质量控制令(QCO),进一步扩大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MSME)的认证豁免范围。
涉及产品包括电风扇、家具、打火机、保温容器、空气冷却器等,豁免内容涵盖 BIS 强制认证及部分质量合规要求。
▍南非 9 月起加强跨境电商监管
南非政府宣布,将于 2026 年 9 月 20 日全面实施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安全与质量监管新规。主要措施实施出口前验证(PVoC)、强制要求提供合格证书(CoC)以及增加产品安全抽检频次。
重点监管品类涵盖家电、家具、建材、化妆品、电缆、床垫等,相关卖家需提前做好合规准备。
▍欧亚经济联盟推行进口追溯机制
欧亚经济联盟(EAEU)明确,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对冰箱、洗衣机、显示器、工程机械、儿童安全座椅等多类进口商品实施统一可追溯监管。
所有相关产品必须纳入联盟统一追踪系统管理,未按要求完成追溯登记的商品将无法清关入境。
结语
当前全球贸易监管体系正朝着更严格、更精细化的方向发展,从海关申报、产品认证到环保合规、供应链追溯,各环节的准入门槛都在不断提高。
对于中国出口企业而言,及时跟踪目标市场的法规动态、完善产品认证体系、加强供应链全流程合规管理,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经营的必修课。建议企业建立常态化的政策监测机制,提前布局应对,避免因合规问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创作编辑:中特运物流运营团队
数据来源:本文信息综合整理自各大船司官方公告、港口运营官方通告手册、海事行业权威公开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