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申报中遇到的情况以及咨询现场海关和各口岸后,得到如下反馈:现海关通关系统针对:启运国为中国香港、原产国非中国香港的保健品,一线进境报关单均会转人工审单,且系统提示需提供以下资质,无法提供或与货物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进口:
1、产品的生产企业经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设立的身份证明文件,如主管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出具的企业身份证明等文件;
2、物流轨迹信息,即从申报原产国家(地区)到启运地的完整提单、报关单、原产地证明等。
3、原产国为中国香港的产品,建议准备好生产企业相关资质及原产地证明,以备不时之需。
二、新规二:
经与审单中心海关老师沟通,2026.1.5食安处开会通知关于人工审单证件要求相关事宜,已确认
1.香港产地:原产地证明需提供商会或工贸署能够验证的COO产地来源证,COP加工服务证书不可用。COO需提供验证码验核。香港自由销售证明:可提供商会自由销售证,及政府其他部门等效证件如食环署食物检查证书,以及在香港销售图片,配合提交。
2.境外其他国家原产地证明:需提供原产地政府官方出具原产地证明COO,商会的暂不可用。自由销售证明:可提供商会自由销售证,及政府其他部门等效证件如上市销售申请书,以及其他在原产地销售图片,配合提交。
3.所有风控指令所需上传证件,审单中心审核通过后需提供证件原件至属地海关验核真伪。
一线入境申报启运国为【中国香港】的入口类商品,不区分运输方式(即海运陆运空运),均需要额外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才能清关放行,如无法提供或与货物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进口。
三、新规三
①启运国香港,原产国香港,需要提供:原产国当局批准的生产证明文件(如主管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出具的证明等),和原产地证明等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均扫描件和翻译件。
香港原产地证,除了工业贸易署出具的,也认可这5个机构出具的:香港工业总会、香港总商会、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及香港印度商会。需要上传原产地证+验证码,海关在工业贸易署网上验核通过会认可,请知悉。
②启运国香港,原产国非香港,需要提供原产国当局批准的生产证明文件(如主管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出具的证明等),物流轨迹信息(从申报原产国家(地区)到启运地的完整提单、报关单等),和原产地证明等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均需扫描件和翻译件。
四、新规四
①海关仅认可出口国/地区 官方食品主管部门 签发的原产地证、卫生证、自由销售证明等其他效应材料,现在海关不认可非经官方授权的商会出具的证件
需了解下所签发的商会是否官方授权机构,如是,可能进口时要提供商会的权责文件
②涉及麦角硫因(新增)叶酸、褪黑素、辅酶Q10、聚乙二醇、洋甘菊、乙酰半胱氨酸、谷胱甘肽、番泻苷、白藜芦醇等成份,转人审需提供原产国家地区主管部门允许食用的依据(食品标准、技术规范、食品生产许可、食用证明、食品卫生证书等中的一个)。如无法提供,则不予进口。
③关于一线入区申报,即日起,凡启运地为中国香港的进口类商品(食品、保健品、酒水),在一线入区进保税仓报关环节时,海关要求提供额外资料进行验放,具体要求如下:
一、启运地为香港、原产地为香港以外地区(以外地区不含中国内地),提供:
①、生产工厂营业执照;
②、食品自由销售证明;
③、原产地证明;
④、商品运输到香港的报关单、提运单。
二、启运地为香港、原产地为中国内地,提供:
①、生产工厂营业执照;
②、商品从内地出口的报关单、报检单、原产地证明;
③、商品在海外合法上市证明;
④、商品运输到香港的报关单、提运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