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 2026 年第 135 号
(关于增加输缅甸、柬埔寨自助打印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政策核心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决定自 2026 年 9 月 16 日起,扩大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范围。具体调整如下:
新增自助打印证书范围
以下协定项下输往缅甸、柬埔寨的原产地证书正式纳入可自助打印类别:
-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下输缅甸、柬埔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输缅甸、柬埔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输柬埔寨证书。
执行标准
其他相关事项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77 号》(关于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的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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