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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越南租公寓办公的注意了!新规已生效,最高罚1.3亿越南盾

在越南租公寓办公的注意了!新规已生效,最高罚1.3亿越南盾 出海小黑板
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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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近在越南做业务、尤其是团队规模不大的出海公司,需要注意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的合规风险:你们现在租的“办公室”,到

对于在越南开展业务、尤其是团队规模较小的出海企业,需警惕一个极易被忽视的合规风险:目前租赁的办公场所,性质究竟是商业办公室还是住宅公寓?

2026 年 8 月 26 日,越南政府正式颁布并实施《第 339/2026/NĐ-CP 号法令》,重新规定了建设、基础设施管理、住房管理与开发及房地产经营领域的行政违法处罚标准,同时取代此前的第 16/2022/NĐ-CP 号法令。

新法令中有一条规定与中国在越办公团队密切相关:住宅公寓严禁擅自改为办公室使用。

一、核心风险:住宅改办公最高罚款 1.3 亿越南盾

根据《第 339/2026/NĐ-CP 号法令》第 62 条,业主和使用人若将公寓住宅用于非居住目的(依法出租用于居住除外),将面临1 亿至 1.3 亿越南盾的罚款。按近期汇率换算,约合数万元人民币。

更为严峻的是,处罚并非止步于罚款。监管部门有权要求恢复房屋住宅用途,即强制停止办公行为。这意味着企业不仅需承担罚金,还面临突然搬迁、设备转移、注册地址变更及业务中断等隐性成本。

二、常见误区:小团队易踩的“居家办公”陷阱

在胡志明市、河内等地,许多初创中国团队为节省成本,常在交通便利的小区租赁两居或三居室作为办公点:客厅摆放工位,卧室堆放设备或住宿,甚至将公司注册招聘物流地址均设于此。

部分企业误认为“仅内部办公、未对外开店”即无违规风险。然而,新法案的核心判定标准在于房屋法定用途与实际用途是否一致。若法定为住宅公寓,而实际主要作为公司经营场所,即构成“用于非居住目的”的违法行为。

三、责任主体:租客同样面临处罚

切勿误以为“只是租客,责任在房东”。第 62 条明确将处罚对象涵盖公寓的“所有者”和“使用者”。若中国公司租赁住宅公寓并实际用于办公,实际使用人(承租方)同样会被追责

企业务必立即核实:租赁房屋的规划登记用途是否允许办公,以及实际使用方式是否与用途相符。

四、罚款对象:针对个人的特别规定

虽然该法令一般规则中对个人的罚款通常为组织的一半,但第 62 条第 1、2、3 款属于例外情况,其列明的罚款标准直接适用于个人。因此,不能简单套用“减半”规则。具体责任认定需结合租赁合同、实际使用人及现场情况综合判断。

五、概念澄清:并非所有"Apartment"均禁办公

不能将"Apartment"一词直接等同于“禁止办公”。关键在于物业的法定批准用途。部分综合用途建筑包含商业、服务或办公区域,若该面积已获准用于商业用途,则与将纯住宅单元改为办公室有本质区别。

六、应对策略:现有团队的合规排查建议

若目前正在越南使用公寓办公,建议立即开展以下五项合规排查:

1. 核查房屋性质

要求房东或中介提供证明物业用途的官方文件,确认单元属性是住宅、商业服务还是其他批准用途,勿轻信口头承诺。

2. 审查租赁合同

核对合同约定的租赁目的。若合同注明为“住宅”,而实际进行多人办公,法律风险显著增加。

3. 比对登记信息

检查公司注册地址、税务登记地与实际办公地的一致性。需注意,即使注册地在共享办公室,若实际经营行为发生在住宅公寓,仍属违规。

4. 评估“办公化特征”

自查是否存在公司招牌、固定工位、频繁商务访客、大量快递及设备库存等特征。这些迹象越明显,越难以被认定为普通住宅使用。

5. 迁址至合规物业

对于拟长期发展的企业,建议直接租赁正规写字楼、获批商业物业或合规的服务式办公室,以规避持续的法律风险,特别是金融、电商及数据运营等人员密集型团队。

七、监管信号:灰色地带正在消失

此次新规覆盖建筑施工、基础设施、房地产经营等多个领域,组织在相关领域的最高罚款可达 10 亿越南盾,并可伴随暂停经营或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随着外资涌入,越南正逐步消除依靠“行业惯例”生存的灰色操作空间。对于初创团队而言,“先业务后合规”的策略风险日益加剧。一旦团队扩张或遭遇监管抽查,原本被忽视的办公选址问题可能演变为重大经营风险。

结语

《第 339/2026/NĐ-CP 号法令》已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正式生效。建议在越经营企业立即向行政人员或当地中介确认核心问题:“当前租赁单元的批准用途究竟是住宅,还是允许商业/办公?”及时核查,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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