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东时间 2026 年 9 月 5 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正式取消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某些手推式割草机及其零部件(Certain Walk-Behind Lawn Mowers and Parts)征收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该撤销公告将于 2026 年 9 月 8 日刊登在美国《联邦公报》上。
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告
关税撤销详情与生效时间
生效日期:关税撤销追溯至 2026 年 7 月 13 日。自此日期及之后进口或从仓库提取的相关商品,不再需要缴纳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已缴纳的税费可申请退回。2026 年 7 月 13 日之前进口的商品,仍适用原有的保证金要求。
自 2021 年 7 月 13 日起,美国对上述来自中国及越南的手扶式割草机及其零件征收高额“双反”关税。其中,中国生产商的反倾销率为 98.73% 至 274.29%,反补贴率为 14.17% 至 20.98%,综合税率最高曾达 280.04%;越南产品的反倾销税率为 148.35% 至 176.37%。随着此次关税撤销,相关出口成本将大幅降低。
关税取消原因分析
本次关税撤销源于日落复审程序的终止。2026 年 6 月 1 日,美国商务部启动了对中越手扶式割草机反倾销税及反补贴税的首次日落复审。由于没有任何美国国内利害关系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实质性回应,依据《1930 年关税法》第 751(c)(3)(A) 条规定,美国商务部裁定撤销相关关税命令。
这是典型的因“无国内产业参与”导致日落复审失败、关税自动撤销的案例。美国商务部已指示海关终止对这些货物的清算中止,不再征收相关保证金。
涉及产品范围与关键限制
本次政策调整覆盖由内燃机驱动的某些旋转式手扶式割草机,包含自走式或非自走式、成品或未成品、组装或未组装状态。
关键技术指标限制
- 仅限于功率额定值小于 3.7 千瓦的内燃机驱动型号。
- 发动机通常为火花点火、单缸或多缸、风冷、垂直动力输出轴,最大排量不超过 196cc。
- 通常需符合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步行式动力割草机安全标准(16 CFR Part 1205),但符合物理描述即便未获认证的型号仍在范围内。
- 发动机通常需符合 EPA 小非道路火花点火发动机标准(40 CFR Part 1054 等),同样以物理描述为准。
相关关税税号(HTSUS)通常为 8433.11.0050,也可能涉及 8407.90.1010 和 8433.90.1090,具体以文字描述为准。
市场影响与行业展望
美国是全球最大的草坪设备消费市场之一,家庭用户对高性价比手扶式割草机的需求稳定。关税撤销后,中国产品赴美落地成本显著下降,价格优势重新显现,预计出口量将回升,有助于中国企业重新抢占市场份额。
数据显示,尽管 2024 年中国对美割草机出口规模仍达约 12.5 万台(价值约 4.1 亿美元),但受此前高额双反关税影响,属于本次范围的汽油手扶式割草机直接出口占比已明显降低。部分产能被迫转移至泰国等第三国,或通过出口半成品在境外组装。
随着关税壁垒消除,此前转移至泰国、墨西哥等地的订单有望回流至中国生产,中国供应链的成本与效率优势将再次成为市场竞争的核心驱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