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后注册的马来西亚公司适用《公司法 2016》,核心文件已由旧版 Form 系列变更为 SSM Section 系列。所有复印件通常需经公司秘书核证(CTC),外籍董事及实控人护照建议公证。需注意,不同银行要求略有差异,外资控股企业审核更为严格。
一、SSM 公司主体文件(核心)
1. SSM e-Info Business Profile:30 天内最新的公司资料查询报告,为必备文件。
2. Section 15 Notice of Registration:注册通知书(即原 Form 9 注册证书)。
3. Section 14 Superform:公司注册申报文件。
4. Section 58:董事及公司秘书信息备案文件。
5. Section 78:股份分配备案文件(涉及股份变更时提供)。
6. Company Constitution:公司章程(旧称 M&A)。
7. 变更通知:若公司曾更名或变更地址,需补充对应的 SSM 变更通知文件。
二、董事会授权文件
1. Board Resolution(董事会决议):需使用银行标准模板,内容涵盖账户开立授权、指定签字人、签署权限(单人或双人)、网银权限等,并由董事签字及加盖公司章。
2. 开户申请表及签名样本卡(Specimen Signature Card)。
3. 公司橡皮章:多数银行要求印章必须包含公司注册编号。
三、董事、授权签字人及最终受益人(UBO)资料
此为 KYC 及反洗钱审查重点。UBO 指持股≥25% 的实际受益人,即便非董事,银行亦强制穿透核查。
1. 身份证明: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原件及 CTC 复印件(有效期≥6 个月);马来西亚公民提供 MyKad。
2. 地址证明:近 3 个月的个人地址证明,如境外水电账单或银行对账单(地址需与护照一致)。
3. 工作许可:若在马来西亚工作,需提供 EP 工作准证复印件(如有)。
四、税务与地址证明
1. 税号:LHDN 公司税号(TIN/C 号)。
2. 营业地址证明:租赁协议及近 3 个月水电单。注意,部分银行不接受纯虚拟办公室地址。
3. 合规声明:CRS/FATCA 合规声明(外资控股公司必备)及受益人声明书(Beneficial Ownership Declaration)。
五、业务证明
1. 业务简介:阐述公司经营范围、预计交易币种及资金来源去向。
2. 贸易单据:已运营企业需提供购销合同、报价单及上下游供应商资料。
3. 审计报告:成立满 1 年的企业需提供上一财年审计报告。
4. 行业牌照:特定行业(如建材、消防产品)可能需额外提供 CIDB、JAKIM 等牌照。
六、开户配套要求
1. 初始存款:Maybank 等本土银行一般要求 RM1000 起,汇丰等外资行门槛更高。
2. 面签要求:大部分本土银行要求董事或授权签字人亲临马来西亚网点面签;少数外资银行支持海外视频见证。
附:外籍人士个人银行账户简易清单
护照(有效期≥6 个月)+ 马来西亚签证(EP/MM2H 等)+ 境外地址证明 + 工作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