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氯二氢硅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26 年第 133 号
政策背景
依据商务部公告 2026 年第 37 号,自 2026 年 9 月 8 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二氯二氢硅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并采用保证金形式执行。为确保措施落地,现就相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明确如下。
申报要求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申报税则号列28539090项下商品时,若涉及“二氯二氢硅”,其商品编号必须填报为28539090.61。
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26 年 9 月 8 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 年 9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