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以下是 RCL 上海出口航次提单于 9 月 10 日可申领的通知及相关操作规范。
RCL 上海可申领提单航次
SAMAL 2637S
重要通知与规则更新
以下为近期重要通知及单证操作要求:
- RCL 上海申领提单新要求(4 月 15 日更新)
- 关于严禁承运涉军类货物至柬埔寨的通知
- 关于 RCL 上海计划发送 MPCI 的通知
截单与 AMS 申报须知
在通过 ESI 截单或邮件发送提单补料前,请务必核实运价和免用箱期。一旦截单,上述信息将无法更改。
各航次截单时间安排如下:
- SATTHA BHUM 172E:截单时间暂定 2026 年 9 月 12 日 12:00,预计同日 22:00 截 AMS。
- ESL ASANTE 02637E:截单时间暂定 2026 年 9 月 13 日 12:00,预计 9 月 12 日 22:00 截 AMS。
- TIANJIN BRIDGE 2603E:截单时间暂定 2026 年 9 月 15 日 12:00,预计同日 22:00 截 AMS。
请在确认 QTN 和免用箱期无误后尽早提交 SI,并在收到二次确认件后立即核对。如有异议须即刻提出。截 AMS 后任何更改将收取 150 美元更改费。
提单申领与核对规范
请客户确认货物实际装船后再行申领提单。未上船货物的提单保函将自动作废。
领取提单后请仔细核对,若发现单证中心人为制单错误,可申请免费换签一次(需一次性提出所有错误)。
单证操作核心规则
封条要求:子弹封必须插在箱门把手上,严禁插在地板上。
二次确认流程:所有航线提单均由单证中心制作并提供二次确认件。客户须在收到确认件 24 小时内以全英文形式核对并回复。未按时核对或未回复者,视为提单无误,系统将直接签发正式提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信息变更:船开前如需更新提单信息,必须通过全英文邮件通知单证中心,或通过新模式自行修改并等待批复。中文邮件无效。提交更改后若未收到批复,务必主动跟进,否则将按原错误信息出单。
窗口业务分布与联系方式
四号窗口:办理提单申领、事后电放、改单及船证明等业务。
三号窗口:接收船开前的电放保函等单证相关保函。
特别提示:船开后不再接收任何保函。
最新公共邮箱:shadoc@rclgroup.com(原公邮邮件将不再处理)
更多详细规则请参考 RCL 上海单证规则汇总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