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月 3 日,中国船舶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收到伦敦临时仲裁终局裁决。仲裁庭驳回新加坡船东 ESSM1 LTD 公司的全部仲裁请求,裁定外高桥造船无需返还 1810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1.22 亿元)预付款及利息。
从 2017 年提起仲裁至 2026 年终局裁决,这场跨境纠纷历时近九年。在跨境造船争议中,中国船厂作为被申请人能完全驳回船东退款请求的案例极为罕见,此次胜诉堪称“史诗级”。
纠纷缘起:合同主体变更与解约争议
本次仲裁源于十三年前的一份建造合同。2013 年 7 月,外高桥造船承接新加坡 ESSM PTE. LTD 公司一艘自升式钻井平台(船号 H1368)的建造订单。2014 年 9 月,经三方签署变更协议,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至 ESSM1 LTD,后者成为新买方。
2016 年 6 月,ESSM1 LTD 以 H1368 未按期完工为由发出终止通知并要求退款。外高桥造船认为船东方不具备单方解约权,双方由此陷入僵局。
九年拉锯:临时仲裁的程序与挑战
2017 年 6 月,ESSM1 LTD 向伦敦临时仲裁庭提出申请,要求返还 1810 万美元预付款及利息。与机构仲裁不同,临时仲裁无常设机构管理,程序规则、证据开示等均由仲裁庭与当事人协商推进,协调成本高且周期漫长。
2019 年 4 月,双方在伦敦就管辖权、合同效力等初步问题开庭,外高桥造船胜诉,为后续实体审理奠定基础。在实体审理阶段,仲裁庭重点审查了履约过程、延期原因及解约权是否成就等核心争议。
直至 2026 年,仲裁庭作出终局裁决,全面支持外高桥造船主张。裁决结果表明,在英国法下的建造合同中,工期延误并不自动触发解约和退款条款。船东行使单方终止权需满足严格的合同约定条件,单纯交船晚于计划日不等于船厂丧失预付款。
裁决影响:财务利好与经营确权
中国船舶公告显示,此次胜诉预计增加公司 2026 年度利润总额约 9890 万元人民币。裁决不仅确认了外高桥造船保留预付款的合法性,也极大压缩了对方通过其他程序继续索赔的空间,有利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稳定。
行业启示:合规管理与资产盘活
尽管仲裁耗时九年,但涉案 H1368 平台并未长期闲置。该平台于 2019 年更名为"Asian Endeavour 1"号并交付,投入印尼海域油气开发项目。外高桥造船通过资产打包转让实现盘活,为中国制造企业应对海外订单违约风险提供了宝贵范例。
本案也凸显了临时仲裁周期长、成本高的特点。随着中国造船业国际订单规模扩大,高价值船舶和海工装备的交付周期横跨数年,期间涉及大量工程变更。这对企业的合同管理能力、跨境争议解决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
外高桥造船的胜诉证明: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合同文本的严谨性、履约过程的可追溯性以及证据留存的完整性,是保护商业利益的关键基石。这些基础性工作的价值,往往在争议爆发后才真正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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