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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研析丨《民用航空法》修订背景下我国乡村低空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现状研究

泰和泰研析丨《民用航空法》修订背景下我国乡村低空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现状研究 泰和泰律师
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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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旨在为乡村低空经济发展打造更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摘要]:乡村低空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成为乡村振兴的关键引擎。尽管 2025 年修订的《民用航空法》标志着低空经济立法进入新阶段,但现行法律体系在应对乡村场景时仍存在立法滞后、监管不足等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分析现状与痛点,提出完善顶层立法、改革空域管理、补齐标准体系等对策,为乡村低空经济发展构建坚实的法律保障。

[关键词]:乡村低空经济;法律保障;现状研究

我国乡村低空经济发展的现行法律制度

乡村低空经济是指利用乡村地区 1000 米以下空域资源,以无人机、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等为核心,带动运营、制造及服务全产业链的新经济形态。2026 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将“无人机”写入三农部署,推动低空经济与三农工作深度融合。目前,全国农用无人机保有量已超 30 万架,作业面积突破 30 亿亩次,广泛应用于植保、运输及巡检等环节,成为推动产业升级与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

伴随科技迭代与政策支持,相关律法规体系已初步建立:

(一)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层面主要依据《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其中,2026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新版《民用航空法》首次设立“发展促进”专章,系统重构了低空空域、适航审定及监管制度,标志着行业迈入法治化新阶段。《暂行条例》明确了无人机分类与管理流程,《管制条例》则规范了通用航空活动的审批机制。

(二)地方法规政策

广东、安徽、浙江、四川等地结合省情出台多项政策。例如,浙江省允许部分乡村开展无人机物流试点;四川省推动乡村低空旅游与农业无人机应用,为地方实践提供了政策支撑。

(三)行业标准规范

2026 年十部门联合发布《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民航局相继出台运行识别、实名登记等规范,构建了涵盖适航、空管及安全的全流程风险防控标准体系。

乡村低空经济法律保障存在的问题

尽管取得进展,但现行法律体系在解决乡村低空经济发展阻碍时仍面临多重挑战:

(一)法律顶层设计缺位,乡村专属规则空白

上位法未明确空域所有权与使用权,导致民事权利基础缺失。现行法规缺乏针对乡村地区的专项条款,且多为指导意见,法律约束力弱,执行难度大。

(二)空域划分缺乏特点,审批流程较为复杂

空域管理沿用“一刀切”模式,未按农田、山林等乡村特点划分专用区。乡村无人机高频、分散的作业特点难以匹配跨部门、长周期的传统审批流程,地方政府缺乏因地制宜的规划与审批权。

(三)适航标准匹配缺失,运行规则监管空白

农用无人机等缺乏专属适航标准,套用通航标准成本过高。针对植保、物流等场景的操作规范及安全规则尚不完善。多部门职责交叉且边界不清,基层执法能力不足,导致违规作业现象频发。

(四)侵权责任模糊不清,数据隐私存在风险

无人机致损的责任认定、赔偿标准及保险机制尚未明确。同时,低空测绘采集的地理与居民信息缺乏严格的数据合规与保密规则,隐私泄露风险较高。此外,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偿与收益分配机制也不健全。

(五)基础设施保障缺失,配套政策有待健全

起降场、充电桩等基础设施缺乏建设标准与用地政策。保险、补贴、融资等配套支持政策也存在法律空白,制约了行业的规模化发展。

完善农村低空经济发展法律保障的措施

为促进乡村低空经济健康发展,需从以下方面完善法律保障体系:

(一)完善顶层立法,补足法律短板

加快制定《低空经济促进法》,单列乡村低空经济专章,明确各应用场景法律地位。界定空域产权,赋予乡村地区优先、便捷的低空使用权。出台专门针对乡村场景的飞行安全责任与侵权损害赔偿法规。

(二)改革空域管理,简化审批流程

差异化划设农林作业、乡村物流及应急救援等专用空域,摒弃“一刀切”管制。对微型、轻型无人机实施事后报备制,建立信用白名单制度。支持县域建立一站式服务站,实现就近申报与审批。

(三)补齐标准体系,建立联合监管

制定乡村专用技术标准与安全规范。建立由民航、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监管机制,厘清职责边界。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利用数字化平台实现远程识别与违规预警。

(四)健全责权规制,保障三农权益

完善侵权责任认定与强制保险制度,建立事故快速调处机制。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与隐私,规范数据采集行为。明确村集体与农户在土地租赁及空域使用中的收益分配机制。

(五)强化配套制度,提升激励机制

将乡村低空设施用地纳入绿色通道,纳入涉农补贴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在法律层面明确公益飞行的优先保障地位,给予税收减免与运行补贴。支持开展低空经济改革试点,推广法治经验。

结 论

乡村低空经济的健康发展依赖于法律体系的同步创新。面对立法滞后与监管不足的挑战,未来应通过专门立法、优化监管及加强普法教育,激发行业活力。唯有在法治框架下多方协同,方能有效赋能乡村振兴,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

作者简介

彭征 合伙人

业务领域:低空经济、公司与并购、争议解决

感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杨嘉嵋博士对此文做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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