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你表里的“进料对口”和“计税依据参考”,关键填报逻辑如下:
1. 核心公式:算出要交税的销售额
表格里“计税依据参考①”是含税销售额,但你实际计税时要先减去保税料件金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计税依据(不含税)= (出口离岸价 - 保税进口料件金额) ÷ (1 + 适用税率)
2. “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怎么填?
你不能按“0”填,要按规定计算。根据目前的“实耗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保税料件金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FOB)× 外汇折算率 × 计划分配率
· 计划分配率:首次按手(账)册的“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算,之后按上一年度税务机关核销确认的“综合实际分配率”来。这是关键数字,需要向税务或关务确认。
3. 附加税依据另算
“附加税费计税依据”不等于表里的增值税计税依据。它通常等于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免抵税额 - 减免税额 - 留抵退税额,计算附加税时会另算。
4. 特别提醒
· 表里这两行“保税料件金额”填0,意味着要对全额销售额征税,那增值税会很高。如果你是真实进料加工,必须先确认计划分配率,正确计算并填报金额。
· 注意:如果后续年度核销发现实际分配率与预估的差异较大,需要在清算当期对差额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