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2026 年第 136 号公告解读
各位从事生鲜、冷冻食品出口的外贸小伙伴注意啦!海关总署发布 2026 年第 136 号公告,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适载检验作出全新规范,新规将于 2026 年 10 月 1 日正式施行。
集装箱状况直接关系出口食品的安全品质,如果箱体不干净、密封失效、制冷异常,极易造成货物污染、变质、货损,甚至引发退运、召回风险。新规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关申报也新增系统校验环节,相关出口企业、货代、装箱单位一定要提前吃透要求,避免报关退单,影响出货时效。
哪些货物适用新规?
新规针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开展适载检验。
具体商品编码清单请前往海关总署门户网站: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zcfg18/index.html
全流程拆解:企业要做什么?
新规业务分为企业自检、适载检验申请、出口系统校验三大环节,不同主体责任各不相同。
第一环节:企业自检(食品生产经营者)
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生产经营者,必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出货前对集装箱开展自检,务必选用清洁、卫生、制冷、密固合格的集装箱装货海关发布。
📌自检核心检查清单(附件 1 检验要求):
箱体完整完好,无裂缝破损,无危险品标识,集装箱铭牌在检验有效期内;
箱门、胶垫完好,透光测试检查风雨密性能;
箱内无铁钉、凸起物等会损伤货物的物件;
箱内干净干燥,无虫害鼠害、无残留异味;
冷藏箱额外检查:隔热完好、风道通畅,通电测试制冷,温度要满足货物运输要求;
罐式集装箱:确认上一装载货物不属于有毒有害品类。
自检不达标集装箱,坚决不要用来装出口食品。
第二环节:装运前提交适载检验申请
货物装运之前,由承运人、装箱单位或者代理人办理申报:
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入【出境集装箱适载检验】模块;
向集装箱存放地海关提交检验申请;
上传《出口集装箱适载符合性声明》(附件 2);
海关审核声明文件,并实施集装箱抽查,合格后方准予装货出口海关发布。
⚠️两个非常关键提醒:①《出口集装箱适载符合性声明》需要企业盖章授权签字,企业要对声明真实性负责。一旦虚假申报,需要承担货损、销毁、退运、召回以及相应法律责任。
②适载检验结果有效期仅 21 天,到期自动失效,企业要把控申报和装船时间,避免超期无效
第三环节:出口申报系统自动校验
企业办理货物出口报关申报时,海关系统会自动校验集装箱适载检验结果。
👉校验不通过,报关单直接做退单处理,无法正常通关出货
⚠️企业风险提示
模式变化:新规调整为企业合规保证 + 海关审核抽查模式,不等于企业可以放松现场检查,企业自检、如实提交符合性声明是法定义务。
时间节点:2026‑10‑01 起正式执行,计划该日期之后出货的企业,尽快梳理内部装箱检查流程,货代、报关同步熟悉单一窗口申报模块。
责任后果:使用未经适载检验 / 检验不合格集装箱装运出口,企业将面临法律处罚,同时自行承担货损、海外退运、产品召回等经济损失
附件:
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集装箱适载检验要求.docx
出口集装箱适载符合性声明.docx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集装箱适载检验工作的公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