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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IN败诉,为什么给出海服装商家吃下一颗定心丸?

SHEIN败诉,为什么给出海服装商家吃下一颗定心丸? 出海商业见闻
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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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版权官司背后,争夺的是产业带
对于做跨境生意的服装商家来说,最令人紧张的时刻,不只是商品好不好卖,还有商品刚刚起量,邮箱里突然收到一封侵权通知。
轻则商品链接下架、店铺受到处罚,重则卷入海外诉讼,账户资金可能被限制。很多中小商家既不了解当地法律,也没有长期合作的律师。面对企业发起的版权投诉,最现实的选择往往是先下架、再和解。至于是否构成侵权,反而没有机会被认真讨论。
2026年8月13日,英国高等法院对SHEINTEMU之间的一起版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给这种常见的版权纠纷带来一个新的判例。
法院没有支持SHEIN关于TEMU构成版权侵权的主张,并认定TEMU依据此前临时禁令中的交叉赔偿承诺提出的知识产权反诉,在责任层面成立。具体损失及赔偿金额仍有待后续审理。
这场诉讼不能消除出海商家的版权风险,也不能直接适用于其他国家的案件,但它至少提醒了商家一件事:收到投诉不等于侵权已经成立。无论投诉方名气多大,都要回到证据桌上,说明版权从哪里来、侵权行为发生在哪里,以及被投诉方究竟实施了什么行为。
对于长期处在版权焦虑中的服装商家来说,这是一颗迟来的定心丸。

一、服装商家面临的版权问题,比“抄没抄”复杂得多

服装是知识产权关系最复杂的消费品类之一。
一件衣服从设计到上架,可能同时涉及版型、图案、商标、产品图片、模特视频和包装设计。它们看起来都依附于同一件商品,法律上却可能属于不同的人。
首先是商品图片。
工厂生产了一件衣服,不代表工厂自动拥有模特图的版权;品牌委托摄影机构拍摄,也不代表版权必然转让给品牌;供应商把图片发给平台使用,也不等于平台可以永久、全球、无条件使用。
美国版权局明确将照片纳入版权保护范围。同时,美国版权制度通常会区分“衣服本身的实用设计”与可以独立识别的艺术表达:一张连衣裙的照片可以受到版权保护,但照片版权并不当然赋予摄影者独家生产同款连衣裙的权利。
很多服装商家的风险恰恰来自这里。一张供应商提供的白底图,可能已经被多个店铺使用;一家工厂同时向几个平台供货,也可能把同一套模特图交给不同客户。等到商品卖起来,谁拥有图片、谁得到过授权、授权覆盖哪些市场,常常已经说不清楚。
其次是服装图案和外观设计。
基础版型、流行轮廓和普通剪裁未必都能获得同等程度的版权保护,但衣服上的插画、印花、刺绣和具有独创性的装饰元素,可能受到版权保护。商品的外观还可能受到注册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或未注册设计权保护。
不同市场的规则并不完全一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指出,服装、配饰和纺织品的形状、线条、色彩、图案与装饰可以受到工业设计权保护;部分司法辖区要求提前注册,部分地区也提供期限较短的未注册设计保护。英国的补充未注册设计权,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对公开后的产品外观提供三年保护。
这意味着,一件在国内不存在明显障碍的衣服,进入英国、欧盟或者美国市场后,可能面对完全不同的权利主张。商家只检查商标,未必足够;只确认工厂可以生产,也无法证明商品图片、表面图案和设计元素可以在海外使用。
第三类风险来自商标和品牌元素。
服装上的品牌名称、Logo、特定标识以及能够识别商品来源的设计,可能受到商标保护。即使没有直接使用大牌Logo,商品标题、关键词、图片背景或者包装中出现他人商标,也可能触发平台投诉。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商标的基本定义,就是能够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并将其与其他经营者区分开的文字、图形、符号或其组合。
第四类风险则来自平台投诉机制。
在美国市场,版权人可以依据DMCA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送删除通知。为了争取免责,平台通常会在收到符合要求的通知后迅速删除或限制访问相关内容。美国版权局也明确说明,通知与删除制度允许版权人要求平台移除涉嫌侵权材料。
这套机制提高了维权效率,也使投诉本身具备了很强的商业影响力。对于中小商家而言,商品链接能否继续在线,往往比几年后的终审结果更重要。一旦进入销售旺季,哪怕只下架几周,也可能错过库存周转和流量窗口。
所以,服装商家真正恐惧的,经常不是最终败诉,而是在案件还没有查清之前,生意已经停了。

二、SHEIN败诉,为什么能让商家松一口气?

这份判决带来的第一个变化,是让权利人重新承担起举证责任。
过去,一些商家收到投诉后,首先考虑的是赔多少钱、怎样尽快恢复链接,很少有人有能力追问:投诉方什么时候取得版权?摄影师是否签署了书面转让协议?供应商是否有权把同一张图片提供给其他店铺?投诉方拥有的是照片版权,还是服装设计权?
SHEIN与TEMU的诉讼说明,这些问题并非无关紧要的程序细节,而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
品牌在自己的网站上使用一张照片,不等于它天然拥有这张照片的全部版权;商家使用了相同图片,也不意味着平台必然要为商家的上传行为承担责任。法院仍然需要审查权利归属、授权关系、平台知情程度和侵权发生地。
第二个变化,是让临时禁令不再只呈现单向压力。
SHEIN此前取得的临时禁令导致TEMU部分商品链接被删除。英国高等法院随后认定,相关禁令是TEMU损失的主导性和有效原因,因此支持TEMU依据禁令中的交叉赔偿承诺提出的反诉,具体金额将在后续审理中确定。
这不意味着所有错误投诉都会自动产生赔偿,但至少说明,申请临时措施的一方也可能承担相应成本。投诉与禁令不应被当成没有代价的竞争工具,权利人提出主张前,需要认真核实自己的权利基础。
第三个变化,是进一步明确平台与商家的责任边界。
法院认可TEMU在本案具体事实下援引托管抗辩的可能性,意味着平台不会仅仅因为第三方商家上传了涉嫌侵权的图片,就自动承担全部版权责任。
这种责任边界同样有利于商家。平台不必为了消除一切理论风险而无限扩大审查和下架范围,面对投诉时也有空间核查图片来源、授权关系以及通知是否充分,而不是看到投诉就进行大规模、永久性处置。
当然,这不代表商家获得了“侵权免责牌”。如果商家未经许可直接复制他人图片、印花或品牌标识,仍可能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判决给予商家的定心丸,是程序上的确定性:投诉不等于确权,知名品牌的主张也不等于法院结论。

三、出海商家需要补上的是版权证据链

这场官司之后,服装商家真正应该做的,不是放松知识产权审核,而是把版权证据留在纠纷发生之前。
商家首先应当厘清商品、图片和设计的权利关系。在与工厂、摄影师、模特和设计师签订合同时,应明确作品由谁创作、版权是否转让、是否允许修改,以及授权覆盖哪些平台、国家和期限。
“可以使用”与“取得版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权利状态;“允许在国内电商平台使用”也不一定覆盖美国、英国和欧盟市场。
其次,商家应保存设计草图、拍摄原片、源文件、沟通记录、付款凭证和首次发布时间。这些材料平时看起来没有价值,发生争议后却可能用于证明独立创作、合法授权和作品形成时间。
对于采购自供应商的现货,商家还应避免只得到一句“放心卖”。供应商需要说明图片是谁拍的、图案来自哪里、是否向多个商家授权,以及商品是否涉及第三方品牌或设计权。
最后,商家应建立处理海外投诉的基本流程。收到普通平台投诉,可以按照平台规则核查权属并提交证明;收到律师函,需要判断对方主张的权利类型和司法辖区;收到法院禁令或美国TRO,则应当尽快联系当地律师,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法律措施,不能简单忽视或者拒绝执行。

四、版权官司背后的产业带之争

SHEIN与TEMU的这场官司,很难脱离两家平台之间的竞争单独理解。
SHEIN在全球快时尚市场经营多年,核心能力之一是与中国服装产业带建立了一套深度协同的供应链体系。TEMU进入海外市场后,同样需要从珠三角等产业带寻找商家和货源。两家平台在消费者端争夺价格、流量和市场份额,在供应链端争夺的则是工厂、商品和商家。
当竞争从流量端进入供应链,版权便不再只是一个法律问题,也可能成为划分商业边界的工具。
如果版权边界可以被无限扩张,一家企业不仅能够保护自己真正拥有的图片和设计,也可能借助下架通知,把原本可以在多个平台销售的商品挡在竞争对手之外。英国法院的判决从客观上对权利通知提出了更严格的证据要求。
这为商家保留了一定的选择空间。
在国内平台经济的讨论中,“二选一”已经不是一个陌生概念。
我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技术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与其他经营者之间的交易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商务部在相关解读中明确指出,这项规定针对的就包括大型平台强迫商家只与自己独家合作的行为。
中国商家因此逐渐建立了一个基本认知:平台可以制定经营规则,也可以按照质量、履约和合规要求筛选商家,但不能无条件把商家锁在自己的体系之内。
当商家走向海外,情况变得更加复杂。
海外并非没有约束排他交易的法律。英国《1998年竞争法》禁止可能损害竞争的协议,也禁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欧盟《欧盟运行条约》第102条同样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实施排除竞争的滥用行为。
问题在于,这些规则分散在不同司法辖区,适用条件也不一样。独家合作本身并不违法,法院通常还要判断相关企业是否拥有足够的市场力量、协议覆盖了多少供应商、限制持续多长时间,以及它是否实际产生了排除竞争的效果。
一家中国服装工厂如果认为自己在海外市场受到不合理限制,可能需要面对管辖权、法律适用、证据调取和诉讼费用等一系列问题。
理论上拥有权利,与现实中能够使用这些权利,中间隔着一段很长的路。
公允来看,产业带不会只属于某一家平台。它的主体属于那些承担生产风险、创造商品并且有权决定把货卖到哪里的商家。
SHEIN的败诉不会让出海服装商家从此远离版权纠纷。随着中国供应链进入更多海外市场,商品设计、图片版权和商标争议只会变得更加频繁。
但这场官司至少打破了一种长期存在的心理压力:大公司发来的投诉不等于终局,商品被下架也不等于侵权已经坐实。
所谓“定心丸”,从来不是告诉商家可以放心复制,而是让商家知道,面对一项缺乏权利基础或者证据不足的投诉,自己并非只有认栽这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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