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时间2026年9月16日(周三)下午
会议地点上海安拓教室
会议形式闭门研习(限企业法务/合规/调查相关人员)
行受贿系对合犯罪。受贿方被查,行贿一方的调查通常随即启动。
2026.5.1 司法解释(二)已落地,界分标准首次写进条文——员工被留置的那一刻,企业已无退路。
本次闭门,按六个压力点逐项拆解。
❶ 主体认定:交易相对方、合作方人员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决定罪名适用与管辖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也直接决定企业商业贿赂风控名单的口径。
❷ 犯罪金额:多笔、多人、跨年度的数额如何归集?财物之外的财产性利益(消费卡、旅游、股权、债务免除)如何计算?数额决定定罪门槛与量刑档次。
❸ 职务便利:利用"职务便利"还是"工作便利"?易混情形的边界,直接影响受贿类犯罪的成立与否。
❹ 利益性质:违规退还保证金、加快审批进度,算"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定性不同,行贿是否成立随之不同。
❺ 责任划分:老板口头同意、部门实际操作、利益进了公司——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双罚制下,哪些主管人员会被追责?
❻ 程序应对:员工被监察机关留置或公安机关刑拘,公司如何依法响应?内部调查如何与外部调查衔接?
本场侧重企业视角:单位责任与个人责任划分、员工涉罪时企业的依法应对路径
1如何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
· "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标准(委派、聘用等特殊情形下的认定差异)
· "非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界定与罪名差异
2如何认定行受贿犯罪中的犯罪金额?
· 不同场景下犯罪数额的归集与计算规则
· 数额对定罪门槛与量刑档次的直接影响
3如何区分"职务便利"与"工作便利"?
· 实务中易混情形的辨析与边界梳理
4如何认定"正当利益"与"不正当利益"?
5单位责任与个人责任的划分与风险传导
· 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的界分:决策意志与利益归属
· 双罚制下单位与直接责任人员、主管人员的责任划分
· 员工个人犯罪向企业传导风险的路径识别与阻断
6行受贿犯罪的调查程序与依法应对
· 监察调查与公安侦查的程序差异
· 员工被留置/刑事拘留时企业的应急响应与权利保障
· 内部调查与外部调查的衔接:证据固定与"自证合规"
*议程根据实际情况更新

检方 + 辩护 双重背景
曾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任职,现兼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上海市律协刑诉法与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既懂指控逻辑,也懂辩护策略——这种视角在刑辩律师里相对稀缺。
头部企业服务经验
服务客户覆盖中石化、茅台、招商证券、沃尔沃、无印良品、GE医疗等行业龙头;新能源、医药、石油化工、互联网多行业覆盖。
学术 + 实务 双轨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硕士、学士;华东政法大学金融监管与刑事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法律适用》发表文章,多次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
业务覆盖全链条
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合规体系搭建、内部调查、应对政府监管调查——覆盖行受贿犯罪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
执业背景: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此前任职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会议时间2026年9月16日(周三)下午
会议地点上海安拓教室
会议形式闭门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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