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正)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现将成都各区(市)县税务局2026年8月非正常户认定公告予以发布。
附件:成都各区(市)县税务局2026年8月非正常户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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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成都税务
审 核:李建平
责 编:王韵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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