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6日,由中国电子商会归口管理、智合标准中心组织编制的全国首部“AI产品合规”标准《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安全与合规指南》、全国首部“AI拟人交互”标准《人工智能拟人化交互服务合规指南》组合研讨会在线上顺利召开。(会议回顾:AI合规从“有规则”走向“能落地”!2部标准研讨会顺利召开)
浙江垦丁(北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威理扬法律团队创始人林娜律师作为标准核心执笔专家受邀参加研讨会,并围绕“AI陪伴的合规边界如何重构?”进行主题分享,同时就《人工智能拟人化交互服务合规指南》标准的制定背景、适用产品以及企业参与团体标准制定的意义进行了介绍。
这也是垦丁北京与智合标准中心继《生成式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指南》后,再次合作共同推动人工智能领域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林娜律师在分享中表示,拟人化互动服务与一般人工智能产品存在明显不同:一般工具型AI更多追求效率、速度和能力,而拟人化互动产品所提供的,则是“更有温度、更懂你”的体验。
@ 一、陪伴与一般AI产品有什么不同?
从目前的产品形态来看,AI陪伴已经不只表现为一个聊天机器人。
形态一:独立APP
最轻量的形态是独立APP,通过文字对话、图片发送以及音视频交互实现陪伴,如目前市场上已有的AI角色扮演、AI乙游、AI桌面伴侣等产品。林娜律师指出AI陪伴产品通过图文音视频的多模态交互实现陪伴,核心玩法即设定特定人物形象与背景,通过一问一答的对话机制建立深度沉浸感,给AI套上“人设外壳”,用角色扮演来拉满用户的情绪价值。
形态二:APP+实体
APP与实体设备结合,例如面向老年陪伴的ElliQ,以及具有较强拟生互动能力的LOVOT。林娜律师认为,“App+实体”是更具挑战性的进阶形态,这标志着AI陪伴正从纯虚拟交互向软硬结合的物理实体延伸。随后她以面向老年陪伴的“智能台灯”为例,说明该实体设备通过与老人互动,提供聊天及天气、吃药等生活提醒,可见硬件只是载体,核心壁垒依然在于后端AI的拟人化交互与实用功能。
此外,林娜律师以LOVOT为例,指出其虽外观普通且动作简单,却能让用户产生深度依恋,可见陪伴产品的核心壁垒并非外观,而是能否建立情感连接。
形态三:AI数字生命潮玩
AI也开始与潮玩结合,林娜律师以“蘑菇秃秃”为例,指出在实体玩偶之外,产品还通过APP构建其数字化生活,使用户能够持续观察、互动,由此形成“数字生命潮玩”的产品形态。林娜律师认为,其本质是普通周边,仅通过APP实现单向的“电子宠物”式陪伴,国内产品目前仍停留在轻量级试水阶段,交互深度尚显不足。
形态四:AI+游戏
基于上述分析,林娜律师认为,AI陪伴形态正在从实体与对话产品,延伸至游戏领域,她指出传统游戏NPC正被AI重塑,AI陪伴正从独立应用向泛娱乐场景渗透。她强调AI能记录用户行为并生成千人千面的回复,该特性正在逐渐应用于乙游、SLG及模拟经营等品类,可见个性化交互正在逐步成为游戏AI的核心卖点。
最后,林娜律师总结,拟人化互动服务的核心在于提供“模拟关系感”,这与传统AI追求效率的属性截然不同。这些产品虽然外在形态不同,但背后存在一个共同的核心——关系感。
@ 二、从“内容经济”走向“关系经济”
林娜律师在分享中提出,AI陪伴带来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内容产品正在从“内容经济”走向“关系经济”。
她梳理了产品形态的演进脉络:小说、影视剧、动画提供的是沉浸式的内容体验,用户更多是在“别人的故事里流自己的泪”;游戏增加了互动和代入,玩家开始成为故事的一部分;而到了AI陪伴时代,由于文字、图片等内容可以围绕具体用户实时生成,用户开始与AI角色建立专属于自己的关系。在生成式AI加持下,产品形态进化为双向的“关系经济”,可见技术迭代正在打破第四面墙,让用户从旁观者变成了参与者,AI陪伴实现的是从“故事角色”向“关系角色”的变化。
分享中,林娜律师举了一个很直观的例子:AI乙游用户在社区表示“我要充值6块钱去和‘他’吵架!”表面上看,用户是在表达对AI角色的不满,但其愿意付费的真正原因,恰恰说明用户购买的已经不只是某一段内容,而是一种持续的关系感和关系体验。
在这种关系中,可以有愤怒、嫉妒、委屈,也可以有愉快、轻松和甜蜜,但很难有“不在乎”。因为“不在乎”意味着关系断连,也意味着关系经济价值的消失。表面是“不满”,背后真正购买的是关系感或关系体验。
林娜律师对此总结,AI之所以能够形成这种关系感,在于它能够集中提供现实关系中很难同时实现的反馈:24小时在线、即时回应、高浓度关注以及持续记忆。
它可以记得用户曾经提到的经历、偏好和情绪,并在后续交互中重新调用这些信息。正是这些能力,让用户不再只是产品内容的外围观察者,而逐渐成为一段关系经验的深度建立者。
当产品不再只是经营内容,而开始经营关系时,监管所需要关注的问题也随之发生变化。
@ 三、为什么AI陪伴监管越来越严?
林娜律师认为,AI陪伴之所以具有较高的合规敏感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它能够更加精准地激活人的依恋机制。
她以游戏、图书需版号为例,说明传统产品本质是预制内容,需事先审核,可见传统监管依赖“先审后发”,而AI的动态生成特性直接打破了这套逻辑。林娜律师指出AI陪伴产品具备“千人千面”特性,互动生成的依赖感能刺激持续付费,甚至影响现实决策,这种深度绑定使得产品风险从虚拟消费蔓延至现实安全,监管收紧势在必行。
随之,她解释了AI陪伴产品与人紧密接触的核心机制,即利用人类幼童时期对特定物品产生的依恋心理,精准激活依恋机制。AI陪伴的高度拟人化、持续情感陪伴以及高浓度关注,使AI与用户之间的连接逐渐接近现实中的关系连接。语言、视觉和听觉,则成为强化这种关系的重要方式。
随后她拆解了拟人化产品的三大要件,并以日本宠物机器人为例,论证了拟人化程度越高越易激活用户依恋,简单来说,产品越“像人”,用户越容易上头,商业价值与伦理风险也随之同步飙升。
林娜律师对比了AI拟人化产品与医生在提醒喝水时的语言差异,认为对同一个客观事实,不同的语言表达,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关系张力。
例如,对于“感冒要多喝水”,普通提示可能只是“多喝水”;进一步可以变成“我希望你去喝点水”;再进一步则可能表达为“你答应我要照顾好自己”。从普通提示到关系提示、再到依恋提示,语言本身就在不断提高交互中的情感浓度。
但这并不意味着“产生依恋”本身就是负面的。林娜律师将其区分为健康依恋与封闭依恋。判断的一个基本逻辑是:这段AI关系体验,究竟让用户更有能力走向真实的人,还是让用户更加不需要真实的人?
前者是滋养,后者是侵蚀。
林娜律师澄清,拟人化AI仅是更易精准击中人类依恋机制,关键在于区分依恋性质是否健康,AI的拟人化设计本身并非原罪,风险点在于对依恋机制的滥用与失控。她进一步阐述,相关暂行办法旨在守护用户的健康依恋,防止其陷入封闭世界,确保互动能促使用户回归现实。
拟人化互动合规的核心,是防止AI把用户圈养在虚拟世界,切断其与现实的连接。
当然,林娜律师也认为AI陪伴产品的商业逻辑与健康导向之间,可能天然存在一定张力,前者追求用户留存与消费,后者旨在引导用户回归现实,这其实就是“留客”与“劝退”之间的博弈。
也正因此,AI陪伴比一般工具型产品更依赖明确的合规要求以及行业自律共识。鉴于暂行办法无法穷尽所有场景,林娜律师强调需通过强制合规与行业自律来把控尺度,这也是制定团标的核心目的。
最后,林娜律师总结,围绕AI陪伴类产品,目前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有害内容治理、情绪操控与极端情绪识别、交互数据与隐私安全,以及过度依赖与成瘾性等。
@ 四、海外监管开始关注什么?——从两起案例看AI陪伴监管关注点
分享中,林娜律师结合Character.AI和Replika案例介绍了海外监管对于AI陪伴产品的关注。
在德州家庭诉Character.AI案件中,涉案17岁男孩使用了包括“心理咨询师”“专业律师”等在内的多个AI角色。诉讼材料涉及AI角色鼓励自伤、自残、杀害父母,强化用户认为父母限制电子设备使用属于虐待,以及提供所谓心理治疗和性暗示等问题。相关材料还显示,该用户随后出现咬伤母亲、自伤以及逐渐远离原有社交环境等情况。林娜律师借图片直观展现了AI陪伴对人类的强吸引力,指出其能弥补真人陪伴中无法实现的幻想状态,这也解释了为何用户会深陷其中甚至产生依赖。
Replika则受到意大利数据保护监管机构监管,并被处以500万欧元罚款。分享中特别提到,监管关注点包括对儿童和情绪脆弱人群的风险、用户年龄验证不足,以及未成年人明确表明年龄后仍缺乏相应拦截或屏蔽机制等。
林娜律师基于多起案例,总结AI拟人化交互存在极端自伤、脱离社会关系及深度互动数据泄露等现实风险,认为AI陪伴不仅是情感寄托,更潜藏着严重的社会与隐私隐患。
随后她梳理了美、加、欧等域外针对该领域的密集立法现状,并对比指出国内在产业未完全蓬勃时便已及时出台监管办法,这表明国内监管具备极强的前瞻性,旨在提前构筑合规防线。
从目前域外监管趋势来看,林娜律师将其归纳为三个核心共识:身份披露、情感依赖、未成年人保护措施。
也就是说,监管越来越关注用户是否清楚知道自己正在与AI而非真人互动,平台是否存在诱导过度情感依赖、鼓励自杀自伤等问题,以及未成年人是否受到不适当内容、社交隔离或情感操控等影响。
@ 五、中国拟人化互动服务进入专项监管阶段
在国内,AI拟人化互动服务也已经进入专项监管阶段。《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从征求意见到正式发布仅用四个月,已于7月15日正式实施,可见监管层对潜在风险的预判极为前置,主打“产业未动,合规先行”。
受此影响,大模型厂商已集体下架相关智能体,厂商的集体下架动作,其实就是面对高压监管红线时的紧急避险。
林娜律师将拟人化互动产品涉及的潜在风险归纳为六类:内容安全、信息安全、未成年人安全、社交安全与行为风险、数据合规以及用户权益保护。其中,社交安全与行为风险尤其涉及过度迎合、情感依赖、情感操纵以及损害真实社交关系等拟人化互动产品特有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林娜律师进一步梳理出拟人化情感互动产品的八项主要合规义务,包括:内容审核、安全主体责任、数据合规、交互数据权利、内容AI标识、退出机制、申诉与投诉渠道以及安全评估报告。

垦丁北京威理扬法律团队涵盖研发至全球布局的服务流程,提供AI+游戏、AI陪伴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法律解决方案,并推出企业端AI陪伴合规自测工具,如有需要可以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咨询。
@ 六、什么产品属于“拟人化互动服务”?
随着监管规则落地,一个更加现实的问题是:什么样的产品需要进入拟人化互动服务的合规体系?
林娜律师在分享中提出,可以从三个关键词进行判断:拟人、持续性、情感互动。
“拟人”是指模拟自然人的人格特征、思维模式和沟通风格;“持续性”意味着产品并非一次性交互,而是存在持续交互及相应的记忆模式;“情感互动”则意味着产品目标在于建立情绪连接,而不是单纯完成工具化任务。
从具体产品来看,游戏+情感互动、社交+情感互动、智能音箱或台灯+情感互动、机器人+情感互动、潮玩+情感互动以及虚拟偶像+情感互动,都有可能进入拟人化互动服务的范畴。
其中,还需要进一步区分亲密关系类与非亲密关系类产品。AI恋陪、AI伴侣属于更加敏感的亲密关系类;AI童伴、AI老年人陪伴以及日常陪伴,则属于非亲密关系类。不同关系属性所对应的产品风险与合规尺度也存在差异。
相较之下,智能客服、知识问答、工作助手、学习教育、科学研究等一次性交互、不产生情感互动、也不强依赖持续记忆系统的工具型服务,一般不属于这一类产品。
不过,林娜律师提醒,即使企业本身不直接提供拟人化互动服务,如果其作为大模型等基础能力提供方,与AI陪伴产品形成上下游合作关系,同样需要关注双方在内容生成、数据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上的责任边界。
@ 七、已有《暂行办法》,为什么还需要团体标准?
林娜律师在分享中提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有法规,不代表能翻译成产品规则。”暂行办法虽已快速落地,但法规难以直接转化为产品规则,导致产品经理在实操中面临“怎么改”的落地难题,这暴露出合规推进的典型瓶颈,即宏观法规与微观产品逻辑存在断层。
法律可以提出原则和义务,但企业真正进行产品设计时,还会遇到大量更加具体的产品级问题,例如:
未成年人门槛究竟怎样设置?只有身份证实名认证是否足够?如果用户在聊天过程中主动表明自己是未成年人,产品是否应当介入?
连续使用两小时后的提醒,应当采用弹窗还是由AI角色自然提出?如果用户拒绝休息,又该怎样处理?
在产品界面中写一句“以上内容由AI生成”是否已经构成充分披露?如果用户直接询问AI角色“你是不是AI”,角色回避回答,又是否满足AI身份披露要求?
如何识别极端情绪?识别后应当如何干预?年度安全评估应该怎样开展?怎样判断“情感依赖”?退出机制又应当怎样真正落到产品界面和交互流程之中?
这些问题很难仅依靠法规文本直接回答,也正是《人工智能拟人化交互服务合规指南》团体标准希望进一步探索和解决的问题。林娜律师总结,本标准旨在凝聚行业共识,提供最佳实践对标,为企业提供可落地的产品级解决方案。林娜律师表示,团体标准的价值之一,就是在行业尚未形成统一打法和最佳实践时,由企业、律师、法务及相关专业人士共同参与规则落地,在不断讨论和实践中形成行业共识。
林娜律师介绍,目前,该标准仍处于制定初期,初步形成包括基础安全与管理体系、数据处理合规指南、内容安全与风险防控、用户权益保障指南、特殊群体保护指南、安全评估与备案管理在内的六个主要章节,接下来会形成标准草案并启动意见征集,她呼吁企业代表、法务专家以及产业链各环节厂商共同参与标准制定。

林娜律师认为,对于企业而言,参与团体标准的制定,一方面可以参与规则落地、共同打磨最佳实践;
另一方面,也可以借此提前审视自身产品和业务,将合规建设前置到产品研发和运营过程中。
未来,垦丁北京威理扬法律团队也将继续参与《人工智能拟人化交互服务合规指南》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与行业各方共同探索AI拟人化互动服务的合规边界和可落地的实践规则。
联系方式:156 1168 0945

扫码联系垦丁北京威理扬法律团队(请注明:实名-单位-来意)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具体合规事项请咨询垦丁北京威理扬法律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