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表的排序值得看一眼:开票的壳子,人没了、账还在;收票的药企,人还在、市场没了。2026年的账,越来越向受票端倾斜——因为受票方才是利益的获得者,也是唯一跑不掉的实体。PART 04主动整改的窗口,还开着奥*娜不是孤例。上半年还有两件事值得连起来看。其一,四川税务侦破的医药团伙虚开案。涉案主体控制5家医药关联企业,数年内外虚开发票上万份,通过空壳公司套现、虚增推广费用,追缴税费总额达1.92亿元——实控人、财务负责人全部移送司法机关;而下游数十家合作药企,全部被追溯核查、进项转出、补缴及罚款。开票团伙倒下那天,受票药企的倒计时同时开始。其二,上市药企的主动自查、及时纠正。6月17日,某科创板药企公告披露子公司2017—2021年持续取得上游虚开发票及作废发票,被追缴税款加罚款合计超1286万;6月22日,另一家上市药企公告补缴税款及滞纳金8740.80万元,占上年营收11.82%——挤出的是一年的利润,换来的是把问题止步于处理决定书,不再向失信名单延伸。这两件事指向同一个判断:主动纠偏的企业,已经在案发前自查、案发中纠正,用主动申报把损失控制在税务层面;心存侥幸的,则等着行政罚款之后,再接一遍医保信用评价的第二刀。同样的票,态度不同,结局差一个数量级。PART 05三件事,放在付款之前做受票方的风险,全部集中在付款之前。三件事做在前面:第一,供应商穿透尽调,一次建档、每年复核。不只看营业执照和开票资质,查参保人数、查实际经营地、查人员规模与业务量是否匹配。一家三个人的"咨询公司"扛着千万级服务费,这单在尽调环节就该死掉。奥*娜案里40家壳公司,全部栽在这一条上。第二,四流对不齐,一律不放款。合同流、发票流、资金流、业务流互证。只有发票和付款记录、没有交付证据的服务费——会议签到、推广报告、学术活动记录——在稽查眼里就是虚开的候选名单。第三,主动自查,抢在评价处置之前。新规给了纠正窗口:预评价告知阶段主动纠正、降价剔除虚高空间,可视情节减免处置;反过来,拒绝纠正就是顶格。存量风险不要拖到文书送达,那时候能谈的只剩态度分。三个案子看完,位置各有不同,结局写在同一本账上。发票这东西,一头连着钱,一头连着账,中间全是业务。稽查不用猜——把供应商、票据、资金拉出来一对,票真不真,一目了然。聊两句:你们公司的供应商尽调做到了哪一层?账上有没有只有凭证没有交付的"服务费"?评论区说说,怎么补、怎么查、怎么收尾,我挑有代表性的展开讲。—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