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字摘要:据市场通报,2023年11月至2026年2月,不法团伙通过挂靠取得冒牌国企身份,与某地多地市国企在一天内完成虚假大宗贸易闭环,凭全套假单据从多家商业银行骗取供应链融资,资金主要用于借新还旧,名义化债、实际扩债。本案是“融资性贸易”在供应链金融场景下的升级版,暴露出银行授信、国企贸易、地方平台债务三重风控失守。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 融资性贸易 / 假冒国企 / 虚假贸易单据 / 借新还旧 / 地方融资平台 / 国企风控 / 八部门《意见》
一、一张“内部通报”掀开的冰山一角
据接近市场的人员告知,近期某省在系统内部通报了某“GD系”贸易案情况。
信息显示:2023年11月至2026年2月的两年零三个月里,不法团伙通过控制多家企业,部分企业假冒国企身份,与该省内多地、多家当地企业(或涉及部分国企),虚构巨额大宗商品贸易,并以此从多家商业银行骗取巨额融资。
作案手法极具“工业化”特征:
伪装:通过挂靠方式取得冒牌国企身份,给自己贴上“国资”标签;
造假:提供全套虚假贸易单据,合同、发票、货权凭证一应俱全;
一日闭环:与有融资需求的当地国企在一天之内完成虚假的买卖流程;
套现:凭这些虚假单据从银行骗取供应链金融融资;
滚债:所获资金主要用于借新还旧,以滚动放大债务规模。
最值得玩味的是资金叙事的错位——名义上用于压降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实际上却扩大了集团整体债务。换句话说,这是一场以“化债”为名、以“扩债”为实的金融魔术。
二、为什么说这是“融资性贸易”的升级版?
国资委早在2018年就将融资性贸易明确列入违规禁止范畴,2023年10月又以“十不准”通知进一步加码追责。
融资性贸易的本质,是以贸易之名、行资金拆借之实—这在法律上存在“通谋虚伪表示”导致合同无效的风险。但 GD 系案的“进化”之处在于,它不再依赖单一国企被动配合,而是主动出击:
传统融资性贸易 |
GD系案升级手法 |
|---|---|
国企被动配合做托盘 |
不法团伙主动伪造国企身份 |
走单、走票、不走货 |
一日之内完成虚假买卖闭环 |
资金用于关联企业周转 |
资金主要用于借新还旧、滚动扩债 |
风险暴露较慢 |
以“化债”为名放大集团整体债务 |
这种手法的可怕之处,在于它同时撬动了三个杠杆:
信用杠杆:冒牌国企身份 + 真实国企参与 = 双重国资信用背书;
时间杠杆:一日闭环让银行贷前审查难以穿透;
债务杠杆:借新还旧让资金池呈滚雪球式膨胀,直到续贷中断瞬间崩塌。
三、为什么是大宗商品?为什么是国企?
这不是偶然。证券时报采访的行业专家指出:大宗商品交易金额大、标准化程度高、流动性强,是非常优良的融资抵押品,同时大宗商品业务本身也有很大的融资需求,这令大宗商品贸易往往成为融资性贸易频发的主要领域。
而地方国企之所以成为“温床”,有三重原因:
第一,信用溢价被觊觎。不法机构打着提供大宗商品贸易供应链服务的旗号,承诺帮助政府平台、国企、上市公司等做大贸易,声称可以实现低成本的贸易融资、提升信用评级、美化财务报表。
第二,营收焦虑被利用。“企业陪跑贸易增量”等服务正成为危险的诱饵——它以解决融资与增长焦虑为名,引诱企业踏入融资性贸易的雷区,其商业逻辑已从创造价值的“服务费”,蜕变为套取融资的“过路费”。
第三,风控漏洞被击穿。部分国企重营收、轻风控,只审核纸面材料,忽略核实货物流、仓储、实际货物交割。一旦银行收紧授信、续贷中断,整个资金链条瞬间崩塌,银行、参与交易的国企、众多关联企业都会被卷入巨额债务风险当中。
四、同类大案:同样的剧本,同样的结局
GD系案并非孤例。回看国内已宣判的大案,同样的套路早已酿成巨额损失:
🏛️ 中拓系66亿PTA融资诈骗案
这是国内大宗商品虚假贸易的标志性判例。团伙通过拉拢收买大型国企内部员工,把自身企业混入国企的贸易供应链当中,伪造全套PTA货权凭证,搭建闭环虚假贸易链条,反复套取银行信用证与信贷资金,涉案损失高达66亿元。资金并未投入实体产销,而是投入高风险衍生品市场。实控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多家银行、上市公司遭受巨额坏账。
🏛️ 青岛港160亿有色金属仓单骗贷案
2014年青岛港保税区融资爆雷轰动全行业,数十家贸易国企、18家银行卷入。多家民营贸易商勾结港区仓储管理人员,对同一堆电解铜、铝锭重复开具多份标准仓单,单批金属货物最多对应6份质押凭证,累计违规融资规模突破160亿元。
🏛️ 中铁物贸2.1亿元木片空转贸易案
央企子公司卷入的“走单不走货”案件。企业为做大营收规模,联合多家通道公司签订采购、销售两套高度匹配的合同,2.1亿元贸易金额走完合同、发票、资金全部流程,自始至终没有一片木片实物入库。
🏛️ 雪松控股200亿应收账款骗局
靠虚构贸易周转,将“应收账款”包装成理财产品底层资产,疯狂融资200亿元,卷入广州多家国企,最终资金链断裂,旗下理财产品陆续逾期,涉及投资人约8000人。
⚠️ 这些案件的共同底色:国企信用被嫁接、货物在单据上“旅行”、资金在关联账户间“空转”、债务以“借新还旧”方式滚雪球。
五、监管早已亮剑:八部门《意见》划出的红线
202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针对此类风险明确提出:
严格防控虚假交易和重复融资风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供应链融资要严格交易真实性审核,警惕虚增、虚构应收账款、存货及重复抵押质押行为;
防范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风险:通过“金融科技+供应链场景”实现核心企业“主体信用”、交易标的“物的信用”、交易信息产生的“数据信用”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风控系统;
加强核心企业信用风险防控:建立基于核心企业贷款、债券、应付账款等一揽子风险识别和防控机制。
落到 GD 系案的场景中,如果银行能做到以下三点,骗局根本无从下手:
🔍 穿透主体信用:对挂靠类“国企”做股权穿透,核实其与国资监管体系的真实隶属关系;
🔍 穿透物的信用:对大宗商品的仓储、物流、交割环节做独立第三方核验,而非依赖对方提供的单据;
🔍 穿透数据信用:通过 ERP 直联、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实时比对合同流、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是否真正“四流合一”。
六、给行业的三条警示
警示一:国企贸易条线必须重新认识“营收”与“风控”的天平。
内蒙古交通集团原总经理刘学武为堆砌营收政绩,明知国资禁令仍主导下属供应链公司大规模开展煤炭空转贸易,最终被开除党籍、取消全部待遇,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当营收考核压过风控底线,“十不准”就会变成一纸空文。
警示二:银行供应链金融授信必须告别“纸面合规”。
单据齐全≠贸易真实。银行需要建立“主体信用+物的信用+数据信用”三位一体的风控系统,从“看单据”转向“看货物、看数据、看资金闭环”。
警示三:地方融资平台“化债”不能成为虚假贸易的遮羞布。
GD系案最讽刺的地方在于——名义上用于压降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实际上却扩大了集团整体债务。以虚假贸易“化债”,本质是债务搬家,是把明雷变成暗雷。真正的化债,必须从压实贸易真实性开始。
七、结语:金融工具本身是中性的
供应链金融本是服务实体经济的利器,依托真实贸易帮上下游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难题。但一旦脱离真实货物、真实经营,就会沦为债务套利的工具。
GD系案给我们的最大启示是:凡是“一日之内”能完成的巨额大宗贸易,都值得多问一句——货在哪里? 守住“贸易真实性”这一条底线,才是防范这类重大风险的根本。
💡 无论是银行机构,还是参与贸易的各类企业,都需要明白:国企信用不是骗贷的护身符,单据合规不是贸易真实的保证书,借新还旧不是化债的正确解法。
声明:本文所涉 GD 系案件细节来自市场爆料与内部通报口径,涉事省份、企业名称均未对外公开,本文仅作行业套路拆解与风险普法,不指向特定地域、特定企业。案例模式参考国内多份生效司法判例与八部门监管文件。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足之处请多多包涵,欢迎评论区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