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每到下半年,财务最怕两件事:汇算清缴尾巴没清完,残保金又来“算旧账”。
很多老板以为“没雇残疾人才交钱”,结果年审没报、工资口径填错、派遣工归边没写清,系统一跑照样出应缴额。今天把残保金的核心规则、计算口径、常见漏点一次说清,企业可对照自查。
一、先弄清:谁要报、谁要交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一般按不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掌握(部分省市另有标准,以当地通告为准)。没达到比例,就按差额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不用交的主体:个体工商户、村委会/居委会、自然人等一般不属于用人单位残保金申报主体。
注意:企业30人以下可免征,但多数情况仍要做零申报,不申报会留“未申报”记录。
二、年审和缴费,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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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先做“按比例就业年审”,再走税务申报。多数地区年审窗口为3月1日–10月31日,如广东2026年税务申报为8月1日–11月30日。 -
没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一般不用做残联年审,按当地税务通告直接电子税务局申报。 -
漏年审的后果很直接:已雇残疾人但未在规定期限完成年审,通常视同未安置,不能按实际人数扣减。
三、残疾人“算数”的四个硬条件
缺一项都可能不计入安置人数:
(1)持《残疾人证》或1–8级《残疾军人证》;
(2)签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3)实际发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4)足额缴纳社保,并安排在合适岗位。
另外:1–2级残疾人、1–3级残疾军人,很多地区可按1人顶2人算;劳务派遣残疾人数由派遣方和用工方协议归边,不能两头算;季节性用工按年平均折算。
四、优惠记住三档(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以当地规定比例1.5%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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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免征残保金,但按要求零申报; -
实际安置比例≥1%但<1.5%:按应缴费额50%缴纳; -
<1%:按应缴费额90%缴纳; -
≥当地规定比例(如1.5%):不缴。
遇自然灾害、重大损失、连续亏损等特殊情况,可向财政/税务/残联按当地办法申请减免或缓缴,不等于自己不报。
五、公式别背错,封顶别忽略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当地规定比例-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两个容易错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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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工资=上年工资总额÷上年平均在职人数,工资总额含奖金津贴补贴; -
部分地区设征收标准上限,例如按当地社平2倍封顶,或地方单独公布上限(如东莞2025按36993元/年口径),按当地通告执行。
案例:某企业上年在职120人,年平均工资8万元,当地标准1.5%,实际安置1人。
差额=120×1.5%-1=1.8-1=0.8人;应缴基数=0.8×8万=6.4万。若当地无特殊封顶且安置比例<1%,按90%档=6.4万×90%≈5.76万。若实际安置2人,差额=1.8-2=负数,通常为0元(达到/超过比例不缴)。具体以系统核定、当地上限和年审数据为准。
六、企业最常踩的5个坑
(1)30人以下只管“免”,忘了零申报;
(2)雇了残疾人但没做残联年审,税务端读不到人数;
(3)派遣工、季节工不折算,在职人数少报或乱报;
(4)工资按“基本工资”填,不按总额填,后续核查有风险;
(5)拖到11月底才报,系统拥堵、数据退回,影响缴费期限。
七、华铭信能帮什么
残保金本身不复杂,难在“人数口径+年审证据+税务申报”三段对齐。华铭信集团可为企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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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工资总额、派遣/季节工折算的自查测算; -
残疾人用工材料清单核对(合同、工资、社保、证件、岗位); -
年审节点提醒与申报资料整理建议; -
电子税务局残保金申报复核、优惠适用判断; -
多分支机构、集团型公司分地申报口径梳理。
我们不直接替你“做免税结果”,但可以把数据、凭证、申报节奏理顺,减少漏报、迟报和后续核查返工。需要模板或测算表,可在公众号留言“残保金+城市”,由顾问按当地通告回传清单。
八、结语
残保金不是“能避就避”的税,而是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早点年审、准填人数、用足分档,比年底补材料更省事。
免责声明
本文仅基于公开残保金政策作一般性梳理,涉及年审时间、缴费期、安置比例、征收上限、减免条件等,均以用人单位所在地税务、财政、残联最新通告及实际审核结果为准。华铭信集团提供的是资料整理、政策解读与申报协助服务,不构成法律、税务、审计的正式意见;企业具体申报数据、优惠享受及法律责任,应以主管税务机关、残联审核及专业顾问出具的书面意见为准。因政策调整或个案情况不同导致差异的,本号不承诺特定免缴、减缴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