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我们回老家生娃,
费用能报销吗?
这是很多在外省工作、准备回老家待产的孕妈最关心的问题。
答案是:可以报销!
参保人到省外生产,按照《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医疗费定额结算标准》的定额范围内据实报销(具体见后文表格)。
参保人需转省外异地生育的,应当按照规定做好省外生育备案登记,未按规定备案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将降低二十个百分点。参保人补办异地生育备案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按照条例规定正常支付。
在生育前或生育后半年内申请异地生育备案。
1.可以通过“海南医保”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
点击服务→选择异地就医→省外生育登记备案。
2.携带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医院的孕期产妇保健手册到医保经办机构线下办理。
异地生育备案与异地就医备案没有关联,到省外生育的人员需要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备案。
去外省生育后回来报销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2.出院小结(须加盖医院公章);
3.发票;
4.费用明细清单(须加盖医院公章);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的,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