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增值税申报表大改版!9月征期,必须这样填!附:官方填报指南

增值税申报表大改版!9月征期,必须这样填!附:官方填报指南 重庆财鑫税务师事务所深圳分公司
2026-09-08
2
导读:增值税申报表大改版!9月征期,必须这样填!附:官方填报指南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增值税法实施已满半年,与之配套的申报表改革也终于落地。

2026年6月起,河北、上海、江苏、湖北、陕西五省市率先启动新版增值税申报表试点。试点纳税人范围由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具体确定,并通过电子税务局弹窗、税企沟通渠道、短信等方式通知非试点纳税人暂不调整,待后期全国逐推行后再推广使用

为帮助大家平稳过渡、准确填报,本文系统梳理以下核心内容:

• 新版申报表体系全景;

• 新报表核心变化亮点;

• 一般纳税人填报操作全流程;

• 小规模纳税人填报操作要点;

建议收藏转发本文!新版增值税申报表全国推广趋势已定,建议非试点区域的财务人也提前收藏学习!


01

新版申报表体系:
7大类表单,延续习惯但更智能

新表全套共7大类,延续增值税+附加税费的集成申报模式,保留主表附列资料减免税明细表的核心结构,最大限度尊重纳税人既有申报习惯。包括如下内容: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封面

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业务信息表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

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以及下列附表:

○ 附1《未开具发票销售情况明细》、

○ 附2《扣除项目明细》

○ 附3《简易计税明细》

5、《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中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情况明细表)以及下列附表:

○ 附1《本期加计抵减情况明细》

6、《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附加税费情况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中报表附列资料(三)》附加税费情况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7、《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02
核心变化亮点:

四大升级值得重点关注

本次改革并非简单的表单增减,而是从填报逻辑和数据管理层面进行了系统性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03
一般纳税人填报指南:

五步走,步步有要点

第一步:先填《业务信息表》,让系统“认识”你

新版申报表最大的结构性变化,就是增设《业务信息表》。系统将自动采集纳税人的登记属性、适用优惠政策、特殊业务类型等标签信息,由您确认后,系统智能判断并动态生成适配您业务场景的申报界面,实现“千人千面”的定制化填报体验。

图片

第二步:进入主表,结构熟悉,但注意减免税表的显隐规则

完成《业务信息表》填报后,直接进入申报表单填写内容页面。新表保持了《主表》《附列资料(一)(二)(三)》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整体结构不变。填报习惯得以延续。

特别提醒:《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仅对在《业务信息表》中勾选“减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纳税人展示。若申报过程中需要调整相关标签,可点击报表上方的“调整业务信息表”进行补充或修改。

第三步:附列资料填报——三个附表各有讲究

系统自动预填大部分数据,您需依次进入《附列资料(一)(二)(三)》逐项核对确认。其中,《附列资料(一)》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自行增加项目及栏次。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及其三张附表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① 附1《未开具发票销售情况明细》:用于核算纳税人本期正数、负数未开票收入情况。

操作要点:若纳税人存在未开票收入,请先填此表,再回填《附列资料(一)》表。

附列资料(一)附1《未开具发票销售情况明细》

② 附2《扣除项目明细》:记录按规定以扣除相关价款后余额计算销售额的情形。

操作要点:需先在《业务信息表》中勾选“扣除项目”方可启用,填报顺序同样优先于《附列资料(一)》。

图片附列资料(一)附2《扣除项目明细》

附3《简易计税明细》:用于记录纳税人简易计税项目的应税情况。

操作要点:需在《业务信息表》中勾选“简易计税方法”后启用,填报顺序优先于《附列资料(一)》。

附列资料(一)附3《简易计税明细》

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及其加计抵减附表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业务信息表》中的“加计抵减”选项,仅供按规定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勾选确认,不符合加计抵减清单制管理的纳税人,该项置灰并提示不允许填报。

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可进入附1《本期加计抵减情况明细》,其中,不得加计抵减项目可下拉选择,如:集成电路企业外购芯片、出口业务、总分支机构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交易、委托加工业务等。

附列资料(一)附1《本期加计抵减情况明细》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附加税费自动计算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第四步:提交申报——看清比对规则再出手

表单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完成申报操作。

若填报内容违反表单内部勾稽关系,系统将触发两类提醒:

“提示性比对”异常(橙色感叹号):可点击“返回修改”核查调整;若确认填报无误,可直接点击“确认提交”进入缴费环节。

“强制类”比对异常:若确认无误,可点击强制提交,但需填写比对不符的具体原因说明,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点击确定后启动异常转办流程,可在【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处理进度,或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进行咨询,耐心等待异常锁定解除。

图片

第五步:税款缴纳——申报成功,及时缴款

申报成功查验本期税款显示无误后,可选择立即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点击【立即缴税】系统自动跳转至相应界面,选择适配缴税方式去支付,即可完成税款缴纳。



04
小规模纳税人填报指南:

五步简化,重点突出

小规模纳税人的填报逻辑与一般纳税人基本一致,但因业务相对简单,表单展示和操作路径有所精简。

第一步:填报《业务信息表》

同样采集登记属性、优惠政策和特殊业务标签,系统据此生成定制化申报界面。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涉及的表单为:《主表》《附列资料(一)》《附列资料(三)》及《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第二步:填报《附列资料(一)》及二级附表

系统根据开票情况自动预填“销售额”和“销项(应纳)税额”,并同步至主表。您也可手动修改自动带出的数据。

小规模纳税人仅显示简易计税办法相关栏次,不涉及一般计税方法。

图片

纳税人如存在未开票收入、扣除项目时,还需分别填写附列资料(一)的附1附2两张二级表。

图片

小贴士附列资料(一)为必填报表,所有列次均全部展示,行次内容由《业务信息表》控制。两张二级附表为可选择展示表,同样由《业务信息表》控制是否启用。

第三步:填报《附列资料(三)》——六税两费自动享受

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系统自动预填减征比例及减征额。同时,若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申报不超过30万元),系统将自动预填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免征性质及减免额。

第四步:填报《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区分两种减免类型

• 税率式减免:系统自动完成预填,无需手动操作。

• 税额式减免:需手动选择“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并填写“本期发生额”及“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针对未达起征点免税项目,系统根据填报数据自动判定并预填;其他免税项目则由纳税人手动选择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第五步:核对《主表》并提交申报

《主表》汇总附表数据,生成法定的应纳税额,由销售额、税款计算、税款缴纳和附加税费四部分构成。完成各附表填写后,请务必返回主表逐项核对。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完成申报。

小贴士:“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仅带入税额式减征数据,税率式减征的减征额不在该栏次体现,请注意核对。




小结

新版增值税申报表在保留既有申报习惯的基础上,通过《业务信息表》实现智能化定制、通过二级附表强化明细核算、通过比对机制提升数据质量

对于试点地区的纳税人,建议尽早登录电子税务局确认自身业务标签,熟悉新表单的填写顺序和规则,避免因填报顺序错误或勾选遗漏导致比对异常。

对于尚未纳入试点范围的财务人员,同样建议提前收藏学习、先行熟悉表单逻辑与填报要点。 从试点到全国推广,历来是增值税改革的既定节奏——此次申报表改革亦不例外,全国统一启用的时间窗口并不遥远。

早一步熟悉新表结构、梳理自身业务对应的标签选项与附表关系,既能降低未来切换期的适应成本,也能在征期内从容应对,避免因“临时抱佛脚”而忙中出错。

毕竟,在财税领域,前瞻性与执行力,往往决定了工作质量的上限。


来源:税务经理人,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整理发布

END
温馨提示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需读者经常留言或点“在看”“点赞”,否则会逐渐收不到推文!如果你还想每次看到我们的文章,请将财鑫税务师事务所设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点赞”,谢谢大家。
往期文章回顾
大荔加油站案例:私户收款难逃税务稽查!
总局提醒:电子税务局5大操作使用风险,务必警惕!
近期多家企业被取消高企认定后补税罚款!!!
税局通知!个人股东分红,不用缴个税了!赶紧转给所有财务!
财鑫税务师事务所20年专业沉淀,近100位执业资格从业人员,以热情周到的服务为各行业、各企业提供最专业的企业税收健康检查、税收筹划、税务代理、涉税鉴证、企业常年税务顾问、税收政策培训、工程建设财务(预算、结算、决算)、土地增值税清算、其他涉税疑难杂症等相关税务咨询服务。如遇税务疑惑随时欢迎您前来咨询、探讨!



网址:http://www.shuiwu003.com/

电话:0755-86963527

移动电话:19925371406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蚝业路同泰时代中心3栋A座1004A

文章来源:税务学苑,财务第一教室,税务经理人,梅松讲税,新税网、华税、中国会计报、广东税务等

版权属原拥有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点个分享、点赞、在看你最好看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重庆财鑫税务师事务所深圳分公司
财务与会计外包、税收健康检查、税收筹划、涉税鉴证等财税服务。
内容 1989
粉丝 0
重庆财鑫税务师事务所深圳分公司 财务与会计外包、税收健康检查、税收筹划、涉税鉴证等财税服务。
总阅读2.4k
粉丝0
内容2.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