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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职业操守,恪守合规底线
根据对2026年8月官方网站中数据的梳理,本月度处罚监管事项情况如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信息:2所会计师事务所及6名注册会计师;深圳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0821:关于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魏五军、田冬青的监管函
【截自《审核中心监管函〔2026〕9 号》】
魏五军、田冬青:
2022 年6 月27 日,本所受理了湖南耐普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经查,魏五军、田冬青作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对发行人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回复显示,合同约定需要安装调试或验收的,由客户对产品进行验收并出具安装调试验收单或设备验收单,发行人在完成安装调试或验收后确认收入。经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工业泵业务部分项目的合同约定了安装调试后终验测试或试运行的条款,但发行人仍以安装调试验收单作为验收凭证,且未充分说明前述收入确认依据的合理性,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存在不规范情形。发行人还存在物流运输时间早于发货单时间等收入确认单据不规范情形。
此外,发行人于2024 年6 月30 日确认对某客户的收入,但该笔销售存在客户验收期明显短于该类装备平均验收期且验收后仍陆续发出配件等情形。
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对发行人前述情形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二、未对发行人销售费用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经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以下销售费用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一是部分销售费用入账依据未能反映实际资金用途。二是部分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未见佐证费用发生时间的支持性单据。三是部分销售费用入账时点不准确。四是对销售服务商开展业务的证明性材料管理不规范。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对发行人前述情形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三、未对部分销售服务商资金流水予以审慎核查
申报文件显示,签字注册会计师核查了部分销售服务商的资金流水。经查,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部分销售服务商付款对象存在的异常情形。
此外,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对研发人员认定、研发工时核算、研发活动管理等发行人研发相关内部控制情况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审慎。
魏五军、田冬青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魏五军、田冬青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魏五军、田冬青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执业规范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审慎发表核查意见,保证招股说明书中与自身专业职责有关的内容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6 年8 月21 日
20260821:关于对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约见谈话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截自《审核中心监管函〔2026〕7 号》】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7 日,本所受理了湖南耐普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为项目保荐人。
经查,西部证券未对耐普股份收入确认、销售费用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此外,西部证券还存在对耐普股份销售服务商、研发投入、举报等事项核查不到位情形。
西部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
请西部证券相关负责人于2026年9月1 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本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接受约谈。
西部证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6 年8 月21 日
20260821: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约见谈话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截自《审核中心监管函〔2026〕6 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6月27 日,本所受理了湖南耐普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项目申报会计师。
经查,天健所未对耐普股份收入确认、销售费用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此外,天健所还存在对耐普股份销售服务商、研发投入相关事项核查不到位情形。
天健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
请天健所相关负责人于2026年9月1 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本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接受约谈。
天健所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执业规范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审慎发表核查意见,保证招股说明书中与自身专业职责有关的内容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6 年8 月21 日
20260828:关于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鹏、丁诗嘉、黎明、杨辉斌的监管函
【截自《审核中心监管函〔2026〕11号》】
陈鹏、丁诗嘉、黎明、杨辉斌:
2023 年6 月27 日,本所受理了东莞市朗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经查,陈鹏、丁诗嘉、黎明、杨辉斌作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审核问询回复显示,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关键自然人借贷性质的资金流水执行了分析交易合理性、获取借条或沟通记录等核查程序。经查,一是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部分关键自然人大额资金流水核查不到位,仅依据访谈、说明等主观证据即认定为借贷等,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客观证据,核查底稿中也未见对交易合理性的分析,与申报文件记录的核查程序不符。二是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核查某项资金往来用途,从发行人员工处获取了相关主体的手写说明,但未能与本人核实且未如实记录相关情况。三是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多个已注销或者无交易账户未获取销户证明等支持性文件,未在核查底稿中记录和说明。
二、收入相关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经查,一是发行人未如实披露关联交易。发行人将部分实际销售给关联方的商品以销售给某非关联方客户的名义实施,其中部分销售通过关联物流供应商运输,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报告期各期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分别为82.26万元、222.44 万元、202.12 万元、308.47 万元和212.22 万元。二是发行人未披露销售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发行人部分关键销售业务单据不规范,销售内部控制制度未严格执行。
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对发行人通过关联物流供应商运输销售的原始物流单据进行深入的核查验证,对发行人销售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未予充分关注,收入相关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三、预付款项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存货监盘不规范
经查,一是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向某供应商预付后退回的大额采购款涉及的采购合同执行异常未予充分关注,未完整获取物流证明材料,未核查预付款项实际去向。二是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对长库龄、易损易变质、呆滞存货予以重点关注,监盘程序存在监盘范围不完整、提前透露抽盘内容等不规范问题。
陈鹏、丁诗嘉、黎明、杨辉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审核规则》)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陈鹏、丁诗嘉、黎明、杨辉斌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陈鹏、丁诗嘉、黎明、杨辉斌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执业规范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审慎发表核查意见,保证招股说明书中与自身专业职责有关的内容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6 年8 月28 日
深圳市财政局
2026081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
【截自《深财会监〔2026〕9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方案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6号)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深圳市财政局联合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对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本着突出重点、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确定77家会计师事务所、13家资产评估机构纳入检查范围。(检查名单见附件)
二、组织实施
检查由深圳市财政局和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共同组织实施。
三、检查依据
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检查内容
(一)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的检查
重点检查伪造审计证据、抄表式审计、出具虚假报告、超出胜任能力随意签署报告、或有收费等突出问题。同时关注网络售卖审计报告、非注册会计师控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必要时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选择审计客户开展检查。
(二)针对资产评估机构实施的检查
重点关注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质量等方面情况,重点查处关键评估程序未执行到位、滥用资产评估方法、出具重大遗漏或虚假评估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五、检查安排
针对每家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检查安排,根据工作实际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应当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此次检查工作。对拒绝、延误、阻挠、逃避检查的行为,将加大处罚力度,从重处理。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名单
深圳市财政局
2026年8月10日
微信号丨QianhaiYTPS
电话号丨0755-82048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