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多兴集团遭遇同业主体多次申请与我方核心商标近似标识,历经无效宣告、商标异议、民事诉讼全流程维权,行政、司法双双取得胜诉结果,完整打响品牌保卫战。今天和大家复盘这起真实维权案例。
行政无效 · 异议拦截 · 民事诉讼 三重胜诉
智多兴早在2016 年 05 月 19 日,提交第 45 类 “智多兴” 商标注册申请,申请号 20015816。
✅ 初审公告:2017 年 04 月 06 日
✅ 商标专用权期限:2017.07.07 至 2037.07.06,核定服务包含知识产权咨询、版权管理等 45 类核心服务项目。
📌 后续持续完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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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 申请 45 类商标(80428464),经驳回复审后初审公告 2026.05.20;专用权 2026.08.21 至 2036.08.20 -
2025.05.27 申请 45 类 “智多兴” 文字商标(85555167),初审公告 2026.05.22;专用权 2026.08.21 至 2036.08.20
多枚注册商标构建起稳固的品牌权利基础,为后续维权提供坚实法律依据。
昆明智多星知识产权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于 2019.04.02,申请第 45 类 “智多星知识产权 ZHIDUOX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商标,申请号 37244317。该商标文字、读音与我方在先 “智多兴” 高度近似,服务项目同为第 45 类知识产权服务,极易造成市场混淆。
👉 我方维权行动2022.09.16,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国知局审理认定:争议商标与我方在先 “智多兴” 引证商标,文字构成、呼叫相近,属于相同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裁定该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划重点:商标无效宣告,可以对已经注册成功的恶意近似商标发起打击,剥夺其商标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行政裁定作出后,对方并未就此接受结果,而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案号:(2023)京73行初16909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试图推翻无效宣告裁定。面对对方的诉讼攻势,我方向法院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委托律师出庭应诉,围绕商标近似性、混淆可能性等核心问题进行了充分答辩。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诉争商标“智多星”与引证商标“智多兴”在文字构成、呼叫发音等方面相近,整体区别不明显,已构成近似商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容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原告提交的使用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从而不致混淆。据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持国知局无效裁定。
至此,该枚商标在行政无效宣告与行政诉讼两个层面均被彻底否定,我方维权成果得到司法终局确认。
在 37244317 号商标被无效宣告之后,对方并未停止,在 2023.08.22 再次提交两件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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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73621158:“智多星知识产权 ZHIDUOX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
申请号 73623479:“智多星知识产权 ZHIDUOX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及图形商标
两件商标均于 2024.01.06 初审公告。
👉 我方维权行动2024.02.22,对两件初审公告商标提起商标异议申请。
认定两件被异议商标,与我方在先注册 “智多兴” 商标构成类似服务上近似商标,容易误导公众,两件商标均不予注册,异议全部成功。
💡 科普商标异议是商标初审公告期的拦截武器,在商标还没有正式拿证之前,阻止近似商标获得注册。
对方转而发起反击:针对智多兴集团旗下的第 37059880 号 “智多谋” 商标,提起无效宣告,主张该商标和对方商标构成近似。
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认为,智多兴集团的“智多谋”商标注册时间远早于对方,且对方提交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智多谋” 商标予以维持注册,我方抗辩取得胜利。
行政维权之后,对方仍然继续在经营宣传当中使用近似标识。为彻底制止侵权行为,我方启动司法诉讼程序。
📌 案件信息
立案时间:2025.07.08 正式起诉
开庭时间:2026.07.21 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开庭
案号:(2026) 云 0181 民初 4388 号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在 BOSS 直聘、公众号、宣传物料、合同等经营场景,持续使用 “智多星” 系列近似标识;和我方 “智多兴” 商标读音、文字高度近似,服务项目一致,极易让客户混淆来源,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1. 被告立即停止侵害 “智多兴” 注册商标专用权,停止在经营、宣传中使用 “智多星知识产权”“智多星” 等系列标识;
2. 判决被告向河南智多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支付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50,000 元;
至此,面对同行前后十次申请近似商标,恶意侵权傍名牌的行为,智多兴知识产权集团果断亮剑,通过行政无效、商标异议、民事诉讼三重维权路径维权,完整走完商标维权闭环,取得了阶段性维权胜利,等待对方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维权期间感谢郑州市金水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给予的宝贵支持。
回顾六年维权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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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夯实商标确权基础:提前布局核心类别商标,及时完成注册,留存商标使用证据(合同、发票、宣传材料、公证书);
2监控商标公告,及时拦截风险:发现近似商标初审公告,及时启动商标异议程序,把侵权商标挡在拿证之前;
3已经注册的恶意近似商标:走商标无效宣告,向国知局申请废掉对方已经取得的商标权;
4行政程序不足以制止实际侵权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 + 赔偿损失,追究对方民事责任;
5证据为王:网页、招聘平台、公众号、宣传物料,及时做公证保全,固定侵权证据,是维权胜诉关键。
⚡ 商标维权周期长、流程繁琐,但品牌商誉值得守护。智多兴知识产权集团,既是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的提供者,也是自身品牌权益的坚定守护者。智多兴集团立足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使命,坚守 “客户第一、专业、真诚、进取、感恩” 核心价值观,向着成为客户信赖的一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愿景笃定前行。未来,智多兴将继续以专业、坚韧的态度,为客户、也为自己,守护每一份智慧结晶,捍卫每一寸品牌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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