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进入新的一年,在2018年我们国家有很多改革措施和政策相继推出,很多规定制度都得到了简化,方便了我们人民群众和企业,其中有很多是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
小编特意搜集和整理了一些与跨境贸易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条文,限于水平并不能一一做解读,在此仅列出相关名称,如您有需要可以自行查阅相关条文及其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2018年第201号公告)
《关于保税维修业务监管有关问题》(2018年第203号公告)
《推广加工贸易料件内销征税“自报自缴》(2018年第196号公告)
《关于规范海关核查工作的公告》(2018年第195号公告)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2018年第194号公告)
《全面推行转关作业无纸化》(2018年第193号公告)
《实施企业协调员管理有关事项》(2018年第181号公告)
《部分商品归类决定》(2018年第183号公告)。海关发布发布2018年商品归类决定(Ⅰ、Ⅱ),是便于企业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商品归类的统一。
《全面开展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变更作业无纸化》(2018年第180号公告)
关于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接入有关事宜》(2018年第179号公告)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2018年第177号公告)
《明确进口货物疏港分流有关事项》(2018年第168号公告)
《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有关事宜》2018年第165号公告)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税则委员会发布的《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等曾经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列明了32种废固体物禁止进口的详细时间表,其中第一批16个品种的将于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联合发布《电子证照》6项国家标准,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指出,《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8 年修订)》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8 年修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通知所列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通知所列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8 年修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