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19年1月22日发布2019年第18号公告(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公告声明:为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18年第60号公告)进行了修订。
公告中同时说明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2018年第60号公告同时废止。
附公告原文(新填报规范请见本期下一篇文章):

晋兴通海关总署2019年1月22日发布2019年第18号公告(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公告声明:为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18年第60号公告)进行了修订。
公告中同时说明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2018年第60号公告同时废止。
附公告原文(新填报规范请见本期下一篇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