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电商零售蓬勃发展,很多国家也都相继推出了电商税,当然各自目的不一,有的是为了平衡实体零售和在线零售之争,有的则是为了规范税收和打击偷税漏说。
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去年(2018)7月,美国高院就裁定,美国互联网零售商在没有开设自家实体店的州,可被要求缴税。这份裁决缘起2016年南达科他州率先要求对网购商家商品开征消费税。据一份报告测算,这项裁决可使政府每年税收增加130亿美元。此消息一出,电商零售巨头亚马逊及其他美国电商企业的股价均遭受不同程度冲击。
接着在10月,加利福尼亚州税务局要求亚马逊卖家提供税号,据分析此举是为了促进加州的电商征税,加州税务局或在即将发布的新政中指示在线零售商开始收取和减免州外的销售税。
美国这项法案是为了补充此前延续了几十年的网购规定,美国的商品价格是税前价格,消费者在最后支付时需要额外缴纳消费税。法案通过后原先一个网购商家在A州,其在B州没有实体业务,B州消费者从该商家购物,则可以不用在B州缴纳消费税的条款得以调整,判决之后,不管有该商家在B州有没有实体店,B州消费者都必须根据本地消费税率缴税。
2018年的10月,英国财政大臣哈蒙德就推出针对亚马逊等跨境电商税表示:这是一个公平问题;可能对科技公司出台仅在英国适用的税务办法。在这之前,哈蒙德就曾经表示英国政府正考虑推出所谓的“亚马逊税”,以拯救那些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本地零售商。
事实上,随着英国当地的House of Fraser、Maplin和Toys R Us等零售巨头纷纷破产或倒闭,政府也早有对互联网企业收税的打算。英国政府此前就曾考虑对亚马逊、Facebook和谷歌等互联网公司按照收入进行征税,直到国际税收规则发生变化,以应对能够在不同司法管辖区之间转移营收和利润的数字公司。
英国零售巨头乐购CEO戴夫·刘易斯也站出来呼吁,要求对在线零售商征收“亚马逊税”,以防止更多的高街连锁店倒闭。
2018年9月初,德国政府通过了《2018年度税法》草案,由于这项法案主要针对亚马逊、亿贝等电商平台,因此也被称为“亚马逊法案”。该法案将于2019年正式生效,旨在确保在线零售商尤其是境外商户履行其在德国的增值税义务,杜绝偷税漏税行为。
法案规定,在线零售商应向德国税务部门申请增值税登记证明,证明有效期为3年;网络电商平台企业须为税务部门收集、记录和验证平台商户的各类数据,协助监管商户的纳税义务,且须为商户税务欺诈行为导致的损失负责。
2019年1月14日,印尼财政部表示,该国将出台新规要求电商卖家与印尼政府共享用户数据,并强调电商卖家必须纳税。
2018年,印尼电商市场规模达80亿美元,据麦肯锡咨询公司(McKinsey)预计,印尼电商市场将大幅增长,到2022年,其规模将达到650亿美元,可以说,印尼电商市场的增长轨迹将与中国在2010年至2015年间的增长轨迹是极其相似的。为此,印尼政府正试图从这个传统零售商口中的避税领域分一杯羹。
根据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言人Hestu Yoga Saksama的说法,新规将于2019年4月实施,届时所有电商平台的运营商需向有关部门详细报告每个卖家的营业额。
该部门进一步指出,如果中小型电商卖家预计需缴纳营业额*0.5%的所得税,大企业则需缴纳25%的企业税,该收税标准与印度传统零售商一致。印尼税务部门表示,新规定的实施是为了使市场上的每个参与者明确自己的缴税义务,也是为了满足传统零售商的要求,创造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
该政策引起了印尼电子商务协会的反对,协会呼吁政府推迟政策推行,因为据协会数据,在印尼只有19%的在线卖家专门在电商平台上销售产品,85%的卖家使用社交媒体销售,或两者兼有。一旦新规出台,卖家将有可能为了逃税转向社交媒体平台。
在我国也曾经有企业家认为,电商依靠税收的比较优势快速发展,电商零售额占国民消费总体零售额的比重正在逐步提升,而电商 行业偷税漏税现象严重,电商纳税到了须切实解决的阶段,以便营造实体和电商公平竞争的环境。
但是,这种说法也有反对者,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曾表示,好的电商企业肯定不是靠税收优势生存的。银行贷款、上市融资等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绕不过去的门槛,能否迈过去与企业纳税状况密切相关。
长期来看,电商纳税问题不早日解决,对企业的发展壮大并无益处。
因此,我国历经多年的调研和立法研究,在2019年1月1日也正式开始实行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根据该法规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还规定,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的经营者的身份、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审查、登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经营信息。
至此,持续多年的实体和电商之争以及部分电商企业偷税漏税的问题从监管层面上得到了解决,未来实体和电商可以在法律框架下公平竞争,电商法的推出,是为了促进电商行业的进步,有力打击 偷了税漏税和虚假刷单等违法行为,也完善了税收制度。
事实上,我们从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来看,实体店和电商并非天然对立,两者是可以融合发展的,而且目前线上线下的融合发展进展趋势也很乐观。现阶段的实体店运营很艰难有很多的原因,政策调整可以为实体店发展提供便利,电商行业领导者要将线上线下相融合发展推向新的高度,更多的为线下零售赋能,实体店也要多拥抱新事物,用科技和互联网改革服务流程促进用户体验提升,两者多元融合,和谐共生,共同为广大人民生活提供便利,为走向富强的中国经济增光添彩,税收制度的完善,将有利于这一进程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