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O全称“经认证的经营者” (Authorized Enterprise Organization),世界海关组织(WCO)通过构建海关与企业合作关系,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本国和互认国海关的通关便利措施,分担守法和安全责任,保障供应链安全和贸易便利的制度安排。
在世界海关组织(WCO)制定的《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被定义为:"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并被海关当局认定符合世界海关组织或相应供应链安全标准的一方,包括生产商、进口商、出口商、报关行、承运商、理货人、中间商、口岸和机场、货站经营者、综合经营者、仓储业经营者和分销商"。

海关总署于2014年10月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并订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就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分类,并与国际AEO认证接轨。
优化信用类别设置、建立认证制度
AA类企业 → 高级认证企业
A类企业 → 一般认证企业
B类企业 → 一般信用企业
C类企业 → 重新认定为一般信用企业或失信企业
D类企业 → 重新认定为一般信用企业或失信企业
执法统一,实施差别化管理
企业必须具备记录生产经营、进出口或者代理报关活动的信息系统,该系统可以支持关务、物流控制等功能模块有效运行。
换言之,企业如无此功能的信息系统,则无法成为一般/高级认证的AEO企业,无法享受上述各种通关便利措施。
1. 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
2. 优先查验权;
3. 简化单证审核;
4. 进出口货物优先通关;
5. 非常时期优先通关。
1. 在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先行办理验放手续;
2. 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协调解决企业通关中的问题;
3. 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4. 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
1.高进出口货物查验率;
2.进出口货物单证重点审核;
3.加工贸易等环节实施重点监管;
4.海关总署规定的其它管理原则和措施。
1. 可采信的对海关法规的遵守
2. 具有对商业纪录进行管理维护的相应能力
3. 经济可靠性
4. 磋商、合作与沟通
5. 教育、培训及提高意识
6. 信息的交换、取得及保密
7. 货物安全
8. 装运工具的安全
9. 经营场所安全
10. 人员安全
11. 贸易伙伴安全
12. 风险管理和灾后重建
13. 测评、分析和提高
14. 自动化和科技发展
简政放权,简化的认证程序
1.企业向注册地海关申请成为认证企业
2.海关按照《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对企业实施认证
3.海关在90天完成认证并给出认定结果,特殊可延长30日。
4.认证通过的发《企业认证证书》
动态管理
1.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应当每3年重新认证一次,对一般认证企业不定期重新认证。
2.未通过认证的企业,不再适用认证企业管理,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成为认证企业;未通过高级认证但符合一般认证企业标准的,适用一般认证企业管理。
3.适用失信企业管理满1年,且未再发生失信企业规定情形的,海关应当将其调整为一般信用企业管理。
4.失信企业被调整为一般信用企业满1年的,可以向海关申请成为认证企业。
截至目前,于中国完成互认的国家有35个,新加坡,韩国,香港,欧盟28国(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克罗地亚、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英国),台湾,新西兰,瑞士,以色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