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刚刚发布!开具发票正负面清单44条,南宁企业合规必读
2026年4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正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共包含4个方面、44条内容,其中正面清单16条明确告知纳税人"可以做什么",负面清单28条清晰划定"不能做什么"。
一、正面清单:这些发票可以开
1. 主体合规——谁可以开票、谁可以收票
合规情形一: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具
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应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不得要求税务机关代开(除特殊规定外)。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申请税务机关代开或自行开具。
合规情形二:特定主体享受税收优惠后开具发票
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如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率栏次应显示"免税"字样,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业务合规——什么业务可以开票
合规情形一:真实交易业务开具发票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必须基于真实的货物、服务或无形资产交易,交易内容与发票记载的品名、金额、数量相一致。
合规情形二:差额征税业务按规定开票
纳税人发生差额征税业务(如提供建筑服务、劳务派遣等),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开具发票时,备注栏应注明"差额征税"字样。
二、负面清单:这些红线绝对不能碰
1. 主体红线——这几类主体不能开票
红线一:无实际经营业务的空壳公司开票
没有真实业务、没有实际经营场所、没有实际员工的公司,属于"空壳公司"。空壳公司开具发票,无论金额大小,均构成虚开发票行为,可能面临最高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红线二:已注销企业继续开具发票
企业已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以该企业名义开具发票,构成虚开发票。购买方取得此类发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2. 业务红线——这些业务不能开票
红线一:没有真实交易开具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为他人开具、为自己开具、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无论是否收取手续费,均构成违法。
红线二:金额与实际交易不符
开具发票的金额、数量、单价与实际交易不符,构成虚开发票。即使有真实交易背景,但发票金额虚增,也属于违法行为。
3. 票面要素红线——这些填写方式违规
红线一:品名与实际交易不符
以"办公用品""材料""食品"等模糊品名代替具体货物名称,或开具品名与实际货物完全不符的发票,构成虚开发票。
红线二:备注栏应填未填
建筑服务发票、货物运输发票、不动产租赁发票等备注栏必须填写规定内容,未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税务机关可认定为不合规发票,购买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三、企业风险应对:如何建立发票合规防火墙
1. 建立发票审核"三步法"
第一步:交易真实性审核
是否有真实交易背景、是否签订书面合同、是否留存送货单、入库单、付款凭证等证据链。
第二步:票面要素规范性审核
发票代码号码是否清晰、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金额税率是否正确、备注栏是否按要求填写。
第三步:时效性审核
发票开具时间是否在纳税义务发生后、是否在经营期限内、是否存在跨年度开具情形。
2. 建立供应商"白名单"管理制度
| 供应商等级 | 判定标准 | 管理措施 |
|---|---|---|
| A级(白名单) | 合作3年以上、无异常记录 | 简化审核流程 |
| B级(观察名单) | 首次合作或不足1年 | 严格审核,要求资料留存 |
| C级(高风险) | 有异常发票历史 | 立即停止合作,追查历史发票 |
3. 建立发票异常预警机制
| 预警指标 | 触发条件 | 应对措施 |
|---|---|---|
| 发票金额异常 | 单张超过常规水平 | 核实交易背景 |
| 发票品名笼统 | 连续取得"办公用品"等模糊品名 | 要求提供明细清单 |
| 发票时间集中 | 季度末、年末集中取得大额发票 | 核实真实性,防止突击开票 |
四、南宁企业特别提示
第一,关注南宁片区企业发票管理要求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内的企业,涉及跨境贸易、服务贸易等业务,应特别注意发票开具的跨境合规要求。
第二,规范农产品抵扣发票
确保农产品收购业务真实、收购价格公允、凭证资料完整,避免因发票问题触发农产品税收优惠风险。
第三,防范"暴力虚开"风险
警惕"三流不一致"发票,核实开票方是否为正常经营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此次发布发票正负面清单44条,是对纳税人开票行为的系统性规范,也是对虚开骗税行为的精准打击。
发票合规不仅是税务风险防控的基本要求,更是企业稳健经营、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税务咨询或法律意见。具体业务请以主管税务机关的最新政策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