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番禺区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创意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区科工商信局
各有关单位:
依据《广州市番禺区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创意设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现开展2015年度番禺区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创意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符合《广州市番禺区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创意设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的认定范围与条件的法人单位。
企业申请技术研发中心、创意设计中心认定时,应向区科工商信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广州市番禺区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或技术研究开发企业认定申请书》(申请技术研发中心或企业认定)、《广州市番禺区企业创意设计中心或企业认定申请书》(申请创意设计中心或企业认定)。申请书可在番禺区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下载。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上两个年度由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可证明上两个年度企业研究开发经费支出额度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企业人员或研究开发人员、创意设计人员证明材料。
(七)自主知识产权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一)申报受理时间
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提交的受理日期为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30日,逾期不受理。
(二)申报受理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口岸大街11号)二楼科技计划科。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应将项目申报材料按提交材料的顺序要求装订成册,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A4纸打印)、全套材料的电子版(文件为PDF格式),报送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计划科。
区科工商信局在收到企业申请的有关材料后,组织专家对其进行现场考察和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认定并授予广州市番禺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广州市番禺区企业创意设计中心的称号及牌匾。授牌后每三年对获得认定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创意设计中心按有关程序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的,取消“广州市番禺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广州市番禺区企业创意设计中心”称号及牌匾。
附件:
1.广州市番禺区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创意设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
2.广州市番禺区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请书
3.广州市番禺区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可行性报告
4.广州市番禺区企业创意设计中心认定申请书
5.广州市番禺区企业创意设计中心可行性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5年9月1日
(来源:区科工商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