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受区电商协会邀请,区科工商信局规划科副科长蔡伟雄到协会理事单位番禺职业技术学校创业空间现场指导该校众创空间建设和申报。

蔡科为番职校项目负责人郭主任详细讲解了众创空间的登记条件,并为该校的众创空间建设提出了宝贵建议。
郭主任表示,非常感谢蔡科的现场指导,并根据蔡科的建议,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积极申报众创空间。
广州市众创空间登记条件
众创空间是指依托社会资源,为创客提供包含工作空间、网络空间、交流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在内的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场所。广州市众创空间采用登记制度,纳入登记范围的众创空间可按照规定享受有关政策支持。已进入国家或省众创空间建设范围的单位,自动纳入我市众创空间登记范围,不需另行申请。广州市众创空间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
二、具备开放与低成本特点,面向创客提供相对较低成本的成长环境,在本市有固定办公及孵化场所,场地面积(商业经营性场所除外)一般在100平方米至2000平方米之间,能提供办公场地、活动场地、产品展示、观点分享、项目路演等硬件支撑;能提供工商注册、法律法务、金融服务、政策咨询等服务。
三、体现协同与互助特点。通过各种形式的沙龙、训练营、大赛等活动,促进创业者之间的交流;共同办公环境能够促进创业者协同进步。
四、体现多元素融合发展。实现团队与人才结合,创新与创业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孵化与投资结合;提供创业创新活动所必须的材料、设备和设施服务。
五、为500人次以上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等服务,累计孵化创客项目10个以上。
六、设有面向创业项目(企业)的创投基金,或建有投融资平台,已有1个以上的投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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