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工信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制造2025战略规划的通知》(穗府〔2016〕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2016〕15号)等重大政策部署,加快我市电子商务以及新业态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现就2017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方向)、市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资金(新业态方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1.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
2.支持新业态发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依法在广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状况良好。
2.项目符合广州市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处于省内或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成果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
3.项目需满足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2)规定的支持范围和项目条件。
4.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财政资金。
5.项目原则上不接受联合申报。
6.项目支持采取事中补助或事后奖补形式。项目计划下达各区后,资金随文转移支付至区财政,由项目单位按程序办理请款等相关事宜。事后奖补项目资金需经所在区工信部门验收后拨付。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向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局(以下简称“区工信、财政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4份,附电子版)。
2.各区工信、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有关证照、核准备案文件等须核对原件),于2016年11月20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委(生产服务业处)。
3.申报材料模板电子文档可通过市工信委官网(www.gzii.gov.cn)“政务信息公开—通知”栏目下载。
四、联系方式
市工信委联系人:电子商务方向,王军、郭楚涛,电话:83123979、83123880;新业态方向,贺灿明、许剑,电话:83123865、83123982;电子邮箱:scfwyc@gz.gov.cn。
附件:1.2017年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方向)项目申报指南
2.2017年广州市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资金(新业态向)项目申报指南
3.各区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