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深入开展,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促进广州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的规定,我会转发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参加2016年度广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两年;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同意由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重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六)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请材料
申请企业应通过广州红盾信息网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首次申请的企业提供第(一)、(三)、(四)、(六)项材料;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第(二)、(三)、(五)、(六)项材料;通过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同时还须提供一份《参加连续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申请表》。
三、申请程序
1、进入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
2、在“网上办事”栏下点击“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进入到“广州市工商用户账号登录”页面进行登录(登录的“用户账号”和“用户密码”一般为企业的原营业执照注册号和办理商事登记时使用的密码);
3、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接受企业网上申请,2017年3月15日截止。(注:“网上申请操作指南”见“守重公示系统-最新消息”)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和《参加连续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申请表》在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服务之窗→表格下载→合同业务表格下载或在网上填报完材料后直接下载打印,也可登录广州企业信用促进会网(http://www.gsxy365.org/)→服务指南→表格下载。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企业关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及“守重公示系统”上公告的通知和最新消息,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有关通知均在该网站发布,不另发信函通知。
(二)申请企业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撤销其称号,并在公示平台上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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