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季备货缺钱,用“亚马逊未来回款”做抵押拿一笔融资——过去不少卖家觉得这是正常操作。现在,这份合同可能需要立刻拿出来重审。
亚马逊已正式修改《Amazon Services Business Solutions Agreement》(BSA)第18条,并于2026年8月24日生效。
这次变化不长,却可能直接碰到卖家的融资、保理、店铺并购和回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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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亚马逊事先书面同意,卖家不得转让,也不得拿协议项下产生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作担保。
8月24日新条款正式生效
转让+担保两类安排被明确限制
违规尝试无效继续使用销售服务即视为接受修订
01|亚马逊到底改了哪一句?
旧条款的重点是:未经书面同意,卖家不能把“整份协议”转让给别人。
新条款在此基础上又加了一层:
过去重点管:协议整体转让
现在明确再管:协议项下权利或义务的全部、部分转让
同时新增:不得把这些权利或义务拿去作担保
亚马逊在公告中给出的理由是:降低重复付款、付款延迟或无法付款的风险。换句话说,平台希望更清楚地知道销售款究竟应当付给谁,也不愿卷入卖家与资金方之间的权利争议。
02|真正危险的,不是“借钱”两个字
这次新规并没有写“卖家不得融资”。真正需要警惕的是融资合同底层用了什么担保结构。
如果协议要求卖家把Amazon应收款、未来销售收入、平台回款请求权转让给资金方,或者给资金方设置担保权益、账户控制权、截流权,就可能落入新条款需要审查的范围。
合同名字叫“贷款”“垫资”还是“营收分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钱方是否拿到了亚马逊协议项下的权利。
03|第三方收款,会不会全部被禁?
不会因为使用第三方收款工具,就当然违规。
收款服务 ≠ 权利转让 ≠ 融资担保
不少卖家第一反应是:PingPong、万里汇等第三方收款账户还能不能用?仅从这份公告文字,不能得出“第三方收款全部被禁”的结论。
判断关键不是品牌,而是具体合同:服务商只是代收和换汇,还是对Amazon未来回款拥有受让权、担保权或优先控制权?前者与后者在法律结构上完全不同。
04|这4类卖家,今天就要翻合同
用平台应收款融资的卖家
融资方把Amazon未来回款、销售收入或应收账款写进抵押物、担保物或还款来源。
做保理或营收分成融资的卖家
部分模式并非传统贷款,而是直接购买未来应收款或按回款比例自动划扣。
正在买卖店铺或公司的卖家
店铺并购、主体切换和交割安排可能涉及协议或协议权利转移,不能只改收款账户就算交割完成。
授权资金方控制账户的卖家
合同如允许资金方改收款路径、控制账户或优先截取销售款,也应重新评估。
05|卖家现在必须做的5步排查
1. 全文搜索融资合同。重点找 assignment、security interest、collateral、receivables、marketplace proceeds、account control 等字样。
2. 问清资金方拿到了什么。要求对方书面说明是否受让、质押或控制Amazon应收款及未来回款。
3. 核对店铺主体与收款链路。确认Seller Central签约主体、银行受益人和融资主体之间是否一致。
4. 暂停口头承诺式交割。正在卖店或收店的团队,应把Amazon书面同意和合规审查放进交易条件。
5. 在签约、续约前找专业律师。条款是否构成“转让或担保”取决于合同文本、适用法律和实际资金路径,不能只听销售口头解释。
亚马逊没有禁止卖家融资。
但从8月24日起,“拿未来回款作担保”这件事,不能再靠一句行业惯例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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