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针对当前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存在的流程繁琐、耗时较长等问题,省税务局创新自建了全国首家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进入了“线上申请+自助缴税+自助出票+自动推送”的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全程自助新模式。自然人只需要首次登陆办理实名信息采集,就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APP等多渠道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自然人方可通过网上代开电子普票:1.购货方属于本省管辖;2.自然人当前(本月或上月有申报记录)个税或社保之一在本省购买。网上代开功能暂不支持的项目包括:减免税项目(不包括未达起征点)、不动产销售及出租、有形动产租赁及其他暂未开放网上代开项目。
接下来,为大家简要介绍自然人网上代开电子发票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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