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必收集了近期国内外与税务相关的热点资讯来和大家一起分享。
本期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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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请看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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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发文字号:财综〔2021〕19号
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自然资源部(本级)按照规定负责征收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同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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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必看法
该项政策自2021年7月1日起先在河北、内蒙古、上海等七个省(市)展开试点,2022年1月1日起全国实施。“土地财政”长期以来一直是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现由税务部门征缴,利于矫正土地出让金征缴和适用环节乱象,还能避免部分地方政府将土地作为撬动金融系统的杠杆,作为土地金融使用。此次改变不仅是征缴方式的变化,还是土地等市场生态的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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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法草案二审:适当降低税率 进一步明确征税范围 完善税收优惠规定
6月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第二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印花税法草案于今年2月首次提请审议。与草案一审稿相比,二审稿总体上继续维持现行税制框架不变,在适当降低税率、进一步明确征税范围、完善税收优惠规定等方面进行修改。
在二审稿税目税率表中,按照减税降费的要求,将“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的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低至万分之三;“买卖合同”中明确“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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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法草案三审:增加内地入岛货物退税规定 细化简并税制相关规定
6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第三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货物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
同时,三审稿细化了简并税制的相关规定,增加了一款:全岛封关运作时,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全岛封关运作后,进一步简化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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