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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一会
Question
热点问题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确认的营业外收入是否需要纳税调整?
我公司取得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时点实付对价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那么差额部分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做纳税调整?
Answer
参考答案
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同时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因此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与会计处理存在税会差异,会计处理的“营业外收入”属于暂时性差异(但通常认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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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所称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
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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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热点问题
母公司接受子公司无偿赠送的车需交所得税吗?
非全资子公司直接无偿赠送过户一辆车给母公司,没有资金流,非全资子公司清理固定资产的营业外支出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母公司做固定资产对应的营业外收入是不是要交所得税?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文件规定结合描述,母公司应该是按公允价值确认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的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第十条应该是不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
Related Policies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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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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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整体转让中涉及无形资产是否缴纳增值税?
因为业务调整,公司被实施吸收合并,在资产重组中将商标资产也一并转让给对方公司,那是否和不动产一样不征收增值税呢?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即一般情况下,销售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需要依法缴纳增值税。而根据财税[2016]36 号文的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财税〔2016〕36 号同时也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但是,商标转让并不属于技术转让,因此,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如果涉及的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转让,是需要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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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13 号)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天诚学院
四
Question
热点问题
补缴以前年度房产税可以在当前年度所得税前扣除吗?
我们企业2021年补缴了2019年的房产税,想问下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可以在2021年扣除吗?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对企业2021年补缴的2019年的房产税,属于按照税收规定应在2019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的支出,企业在作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2019年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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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年第 15 号)第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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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
一
考
”
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土地出让金滞纳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点击选项看答案,微信后台输送选项“A/B”看答案解析)
“
上
期
解
析
”
Q
公司从商场购买一些电子产品作为奖品用来奖励优秀员工,购买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增值税?
参考解析:外购的产品奖励优秀员工,属于用于个人消费,并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形,不属于视同销售的情形,不得抵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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