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戳→“专用车辆”免税手续这样办

戳→“专用车辆”免税手续这样办 税律风云
2020-12-20
1
导读:重点:1.新旧管理机制的衔接事项;2.“专用车辆”免税手续。


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实施管理。


为确保该项机制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0号,以下简称“20号公告”),明确若干管理事项。




新旧管理机制有哪些衔接事项

需要注意?

👇👇👇



BRSINTC

为什么要出台新机制?

20号公告实施前,税务总局参照交通部门以往的管理模式规定,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免税”)实行由相关企业申请、税务总局审核编列《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纳税人依据《免税图册》向税务机关申请免税的机制。这一机制有效落实了专用车辆免税的政策。


为进一步提高专用车辆免税管理的精确性、便捷性和及时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规定,免税的专用车辆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


BRSINTC

《免税图册》和《目录》的衔接

为确保新旧机制无缝衔接,申请人可以在2021年1月10日前将2020年12月31日(含)前生产的专用车辆新车型,按照20号公告实施前的规定上传相关信息,申请列入《免税图册》;税务总局审核后将发布最后一期《免税图册》。2021年1月1日(含)后生产的车型,申请人需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列入《目录》的申请材料。


BRSINTC

《免税图册》和免税标识的衔接

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已购置的专用车辆,税务机关依据《免税图册》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纳税人在2021年1月1日(含)后购置的专用车辆,税务机关依据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的免税标识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举例说明

甲纳税人于2020年12月30日购置一台专用车辆,于2021年1月5日办理纳税申报,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免税图册》和纳税人提供的《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车辆合格证明、车辆价格凭证等资料,办理免税手续;乙纳税人于2021年3月1日购置一台专用车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该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的免税标识和纳税人提供的《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车辆合格证明、车辆价格凭证等资料,办理免税手续。



什么是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如何办理“专用车辆”免税手续?

一起了解一下吧

👇👇👇



“专用车辆”是指哪些车辆?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是指采用焊接、铆接或者螺栓连接等方式固定安装专用设备或者器具,不以载运人员或者货物为主要目的,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专项作业的车辆。


tips

免税的“专用车辆”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实施管理。

如何办理免税手续?

车辆生产企业、进口车辆经销商或个人(申请人)和专用车辆购车人(纳税人)按下列流程办理专用车辆免税手续:


第一步,对符合规定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的车型,申请人需在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前,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管理系统”提交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申请材料;


第二步,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组织技术审查,并将通过审查的车型列入《目录》;


第三步,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目录》;


第四步,对已经列入《目录》的车型,申请人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时在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免税标识;


第五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申请人上传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车辆电子信息传送给税务总局,税务总局将上述信息推送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


第六步,纳税人购车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征车辆购置税,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所购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其他资料,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tips

为减轻企业负担、简化操作流程,此次发布的公告中编列了《免申请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车辆名称清单》。凡是列入清单的“专用车辆”,申请人无需再申请列入目录,可直接在上传车辆电子信息时标注免税标识。


往期链接

注册制下,IPO中的税收风险有哪些?


最新解读|《行政复议法》(征求意见稿)出炉,关乎税务行政复议十大要点


明星艺人来华活动的税事||合理运用税收协定(七)


年终奖该怎么算才最省个税呢?



同进步 · 共交流


👇 如果你想 👇

财税知识up

了解行业动态

掌握税收政策

面对面

与财税大咖

交流学习


那么请持续关注「税律风云」

扫描下图二维码加入我们这个财税大家庭

 开始你专属的税务之旅吧~



— END —

本文(全部内容)转载自国家税务总局,如涉及版权问题,有不妥的地方,敬请指出,或者请直接联系BXTC@brsintc.com删除。

图源说明:部分图片版权购买自创客贴,在此向原作者致谢,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所使用的图片属于相关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仍有部分图片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敬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立即处理,感谢!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税律风云
1234
内容 1176
粉丝 0
税律风云 1234
总阅读43
粉丝0
内容1.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