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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 | 企业合并前的亏损可以弥补吗?

答疑精选 | 企业合并前的亏损可以弥补吗? 税律风云
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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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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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



一期一会








Question

热点问题

一般纳税人登记前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我们成立了一家新公司,一开始登记的是小规模纳税人,筹备期间,发生的相关成本,基本上都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一切筹备妥当,根据经营需要,我们将公司转为了一般纳税人,请问之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可以抵扣吗?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因此,符合以上规定的,其进项可以抵扣。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59 号)


一、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Question

热点问题

企业合并前的亏损可以弥补吗?

我们公司进行了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在合并后还可以弥补吗?



Answer

参考答案


企业合并企业所得税区分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


1、一般性税务处理,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因此,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只能从被合并企业的清算所得中弥补,即便有尚未弥补完的亏损,也不能延续到合并企业弥补。


2、特殊性税务处理,对被合并企业尚未弥补的亏损,合并企业可以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剩余结转年限内限额扣除;每年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59 号)第四款、第六款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0 年第 4 号)第二十六条









Question

热点问题

向员工发放的餐补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公司给员工发放的餐补需要计入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吗?



Answer

参考答案


公司给员工发放的餐补,需要分情况处理:


一、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员工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直接给员工发放伙食补贴,除误餐补助属于免税情形外,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1994〕89 号)第二款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5〕82 号)









Question

热点问题

政府拆迁企业商业用房的拆迁款要交税吗?

企业的商业用房,政府拆迁,拆迁款要交税吗?交哪些税?有没有税收优惠政策?



Answer

参考答案


1、关于企业所得税,若符合政策性搬迁条件的,企业取得的搬迁收入需要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在完成搬迁的年度进行搬迁清算,并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缴税。


2、关于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附件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七款的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免征增值税。


3、关于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因此,企业可以根据对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判断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企业所得税需要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缴税,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可以免征。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40 号)第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38 号)第八条








我公司为从事服装零售业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预计2022年4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同时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5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就取得的全部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A.能

B.不能

(点击选项看答案,微信后台输送选项“A/B”看答案解析)







Q

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自来水费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纳税人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 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纳税人可以按 3%向服务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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