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出具了“上证科审(审核)〔2022〕546 号”《关于深圳市信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第二轮问询函》”)。
问题
关于关联方资金拆借
根据发行人更新的招股说明书,2022 年 1-6 月期间,经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批, 曾X、杨X明、智慧树及王X砚向发行人借款合计 716.92 万元,用于及时缴纳发行人因股份制改造而产生的所得税款;相关关联方已归还全部借款并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上述借款系为满足发行人整体税务的合规性要求而发生,是必要、合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请发行人说明因股份制改造而产生的所得税款的时间、数额、缴纳等具体情况,至 2022 年 1-6 月缴纳税款是否合规及法律后果。
(一)发行人因股份制改造而产生的
所得税款的时间、数额、缴纳等具体情况
(二)至 2022 年 1-6 月
缴纳税款是否合规及法律后果
解答
核查意见
……
《第二轮问询函》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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