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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 |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进项发票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疑精选 |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进项发票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税律风云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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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答疑精选



一期一会








Question

热点问题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是否应缴纳房产税?



Answer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的规定: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因此,不论是否取得房产证,若属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则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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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热点问题

企业取得一张员工出差报销住宿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只进行部分报销,另一部分费用是员工自行承担的。对于员工自行承担部分的增值税税额,企业是否需要办理进项税额转出?



Answer

参考答案


不需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因此,企业取得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不属于不可抵扣情形的,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 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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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热点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季度销售额未超1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Answer

参考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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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热点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进项发票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公司新成立时在税局登记的是小规模纳税人,筹办公司期间取得了不少增值税进项发票,请问如果公司现在升级为一般纳税人的话,取得的进项发票是否可以认证抵扣?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59 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的解读》的规定:“本公告所称的‘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指的是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真实记录和准确核算的经营结果,通过隐瞒收入形成的‘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在本公告规定之列。”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之前如果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取得的进项发票可以在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后认证抵扣。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59 号)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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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提供广告服务,是否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B.不需要

B.需要

(点击选项看答案,微信后台输送选项“A”/“B”看答案解析)







Q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以分别扣除费用 6 万元吗?

参考答案:不可以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 2022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 号)第四条规定:“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 6 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因此,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只能选择在一处扣除费用 6 万元。除了费用 6 万元不可以重复申报扣除外,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都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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