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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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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适用税率?
我司为一般纳税人,主营建筑施工设备的出租。近期签订了一份设备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提供设备租赁的同时,并配备操作人员。请问,我司对于出租该设备并配备人员适用的税率为多少?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六项第(5)点的规定,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 17%。(已修改为13%)
可见,对于提供设备租赁,我们理解属于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3%税率。
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9%。
综上,贵司将设备与人一并出租,属于贵司提供了建筑服务,应当适用 9%税率。
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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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设备享受免关税是否受投资额与注册资本比例的限制?
我单位有一台进口设备,经国家发改委审批可以享受国家优势产业目录中的免关税优惠,但海关以投资额大于注册资本三倍为由,拒绝免关税审批,请问投资额大于注册资本三倍不可以免征关税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96号)文第一条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范围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除相关《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 号)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3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免征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综上所述,贵司进口的设备虽是鼓励类的设备,但由于该设备的进口价格高于贵司的投资额,所以不可以免征进口设备的关税。
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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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问题?
如果A公司为B公司提供维修服务,例如A公司2月份提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B公司,为了去B公司做挂账付款手续,实际维修服务4月份才完成,如此情况2月份开票当月可否只确认销项税,不确认销售收入和往来账款?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A 公司提前开具了增值税发票,故,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在发票的开具日发生。
而根据收入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故,应当在完成服务时A公司才确认收入。
所以,此时可以先不确认收入,但应当确认增值税销售项税额。
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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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减资各合伙人的涉税问题?
自然人甲乙和法人丙同为合伙企业A的合伙人,原认缴出资额合计为1000万,其中甲乙各250万,份额是25%,丙500万,份额是50%,但甲实际出资100万,乙实际出资170万,丙实际出资230万,现因客观原因,各个合伙人无法继续出资,需按目前实际出资额对各合伙人未实际出资的部分进行减资,由1000万变更为500万,各合伙人份额由25%、25%、50%变更为20%、34%、46%,且这个过程不涉及生产经营所得的分配,甲乙丙三个合伙人是否需要交税?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描述,该业务中各合伙人份额由25%、25%、50%变更为20%、34%、46%实际上只是减少的未实际出资的部分,各合伙人实际投入的财产份额并没有减少,且也不涉及生产经营所得的分配问题,各合伙人并没有就此项减资行为取得任何财产。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取得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合伙人减资的行为也不涉及其他税务问题。只需要在税务系统将股东减资的信息进行变更登记即可。
综上所述,该减资的行为并没有导致各合伙人取得实际收入,所以该业务不需要缴纳任何税金。
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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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异地租房需要缴个税吗?
我们公司销售人员在异地租房,以个人名义与房东签的租赁房合同,发票抬头是开的公司的名字,公司每个月给他们报销房租费,这种情况销售人员需要缴纳个税吗?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描述,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与该费用发生的背景相关。
如果该费用是员工因公出差需要发生的租房支出,凭发票直接报销的,属于员工因企业的业务需要实报实销的费用,员工个人没有实际取得所得,员工不需要缴纳个税。
如果是员工在当地工作,该项费用的报销只是贵司给的一项福利,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叶霖儿副司长的问答,员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是外籍员工,根据财税字[1994]20号文的规定,可以免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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