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疑精选
一期一会
Question
热点问题
购买方是否必须接受由销售方开具的电子发票?
现在双方发生经济业务时,购买方企业是否一定要接收由销售方企业开具的电子发票呢?如果不接收的话,会有什么影响吗?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相关规定,电子发票与纸质的增值税发票法律效力等相同,受票方要求纸质发票的,开票方应开具纸质发票。因此,购买方并不一定要接收由销售方开具的电子发票,如果贵司要求纸质发票,销售方应开具纸质发票。
Instance
举一反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二、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天诚学院
Question
热点问题
为董事购入房产居住的问题
我司购买了住宅,计划将该住宅免费提供给外派董事居住,董事在我公司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对于购入的住宅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作为与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业务处理,也可以作为所得税前允许列支费用吗?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描述,贵司购入住宅,就是为了给董事居住使用,这是对于董事的福利。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专用于福利的不动产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贵司将该房产购入后,应当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而该房产的折旧应当作为福利费用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贵司在取得扣除凭证后,应当在福利费用的标准内进行扣除。
所以,购买该住宅的支出不可以直接列为费用税前扣除,而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处理,将固定资产的折旧额计入福利费用,在福利费用的扣除范围内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Instance
举一反三
特别提醒的是,该董事免费使用该住宅还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天诚学院
Question
热点问题
内部结算单据是否缴纳印花税?
企业内部用于管理、结算的单据,比如说业务部门提交给财务部门的开具发票审核通知书、申请付款计划,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号)规定,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综上所述,由于企业内部用于管理、结算的单据并不具有合同性质,仅限于内部更好的执行计划而使用的,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Question
热点问题
境外上市的企业股权激励如何扣缴个税?
集团在境外上市,现集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境内公司的部分高管也享受了这一计划。集团该如何给境内的高管扣缴个人所得税?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财税[2009]5号文第一条的规定,对于个人从上市公司(含境内、外上市公司,下同)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以,集团用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直接对中国的高管进行股权激励,那么需要按照财税[2005]35号及国税函[2006]902号的规定,在行权日按照工资薪金来处理。
需注意的是,根据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Question
热点问题
领用自产产品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司会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将新产品测试、影视部拍摄领用、客服员工培训、海关抽检等产品费用通过样品核算了,对于这些样品需要视同销售处理吗?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国税函[2008]828号对于第二十五条又进一步明确,第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第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所以,对于新产品测试、影视部拍摄领用、客服员工培训等用途的,该资产的所有权仍然在企业内部,不属于资产所有权属从贵司发生转移的情形,不属于视同销售,即不应按照视同销售处理。
而海关抽检的部分如果不再退回贵司,该资产的所有权会从贵司转移出去,所以应当视同销售;如果退还,不做视同销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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