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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 | 个人出租了商铺和住宅,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疑精选 | 个人出租了商铺和住宅,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税律风云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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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答疑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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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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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了商铺和住宅,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九款规定:“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 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应纳税额。”


因此,您出租商铺应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出租住宅应按照 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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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热点问题

门店销售给消费者个人的销售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我司是服装零售企业,我们经营实体在线下门店销售给消费者个人的这部分销售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备注中“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是指,动产买卖合同的书立人中有个人的,那么该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征税范围,该动产买卖合同所有书立人均不缴纳印花税。


因此,贵司经营实体在线下门店销售给消费者个人的这部分销售收入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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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为25万元。现客户要求请开具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问是否能够放弃免税开具专票?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四条、第五条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就部分业务放弃上述减免税政策,按照1%或者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四条、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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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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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申报经营所得后,将剩余的利润打到投资者个人的账户,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五条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照上述规定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个人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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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增值税,2023年5月15日开具1%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5万元,请问是否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A.不能

B.能

(点击选项看答案,微信后台输送选项“A”/“B”看答案解析)







Q

我司转让金融商品,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参考答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 36 个月内不得变更。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贵司转让金融商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销售额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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