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答疑精选 | 已经享受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电子出版物,能否享受出版物先征后退政策?

答疑精选 | 已经享受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电子出版物,能否享受出版物先征后退政策? 税律风云
2023-12-25
4
导读: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答疑精选



一期一会








Question

热点问题

已经享受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电子出版物,能否享受出版物先征后退政策?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五条规定:“已按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电子出版物不得再按本公告申请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因此,公司已经享受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电子出版物,不能享受出版物先征后退政策。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五条

天诚学院








Question

热点问题

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可以作为人员人工费用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吗?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一条规定:“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一)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因此,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等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可以作为人员人工费用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一条

天诚学院








Question

热点问题

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是否可以享受所得税抵免?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因此,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不可以享受所得税抵免。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第四条

天诚学院








Question

热点问题

企业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第一条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第一条

天诚学院







合伙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享受六税两费减半政策吗?


A. 否

B. 是

(点击选项看答案,微信后台输送选项“A”/“B”看答案解析)







Q

异地施工,是否需要在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参考:1、跨地区项目部预缴税款: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只限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项目部。如果是非跨省的异地施工,国家并没有规定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2、总机构预缴税款: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在机构所在地预缴。

活动预告 



税案实录 | 独资合伙企业与非居民转让股权税务处理解析


IPO税眼 | 虚构交易向供应商支付款项,最终为董监高发放奖金,税务合规性

IPO税眼 | 智迪科技:已上市!交易所问询研发费用归集方式、是否存在生产人员和研发人员共用情形


原创 | 税说红楼:探春理家的那些税事儿

左右滑动查看下一篇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局12366,允许其他网站进行非盈利性引用,但请注明出处,以尊重作者的劳动成果。未注明出处,严禁转载。本文为作者原创,允许其他网站进行非盈利性引用,但请注明出处,以尊重作者的劳动成果。未注明出处,严禁转载。

点分享

点收藏

点在看

点点赞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税律风云
1234
内容 1176
粉丝 0
税律风云 1234
总阅读43
粉丝0
内容1.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