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
一期一会
Question
热点问题
我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征收的优惠政策,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90 号)第二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 3%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贵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征收的优惠政策,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90 号)第二条
天诚学院
Question
热点问题
无偿受让股权如何确定其股权原值?
张三与李四出资设立 A 有限公司,张三出资 100 万元持有 A 有限公司 30%的股权。2024 年 1 月,张三将持有 A 公司 3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其儿子张飞,请问张飞受让 A 公司 30%股权原值是 0 元还是 100 万元呢(不考虑其他税费)?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67 号)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和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及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在不考虑其他税费的情况下,张飞受让 A 公司 30%股权原值是 100万元。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67 号)第十二条第(二)款和第十三条第(二)款
天诚学院
Question
热点问题
公司雇佣无住所外籍个人如何申报个税?
公司雇佣外籍个人,该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为该外籍人员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按居民纳税人还是按非居民纳税人申报?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35 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无住所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申报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等情况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内境内居住天数以及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按照预计情况计算缴纳税款。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符的,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非居民个人,因延长居住天数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但该个人在当年离境且预计年度内不再入境的,可以选择在离境之前办理汇算清缴。
2.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居民个人,因缩短居住天数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在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之日起至年度终了 15 天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按照非居民个人重新计算应纳税额,申报补缴税款,不加收税收滞纳金。需要退税的,按照规定办理。
3.无住所个人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境内居住天数累计不超过 90 天,但实际累计居住天数超过90 天的,或者对方税收居民个人预计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不超过 183 天,但实际停留天数超过 183 天的,待达到 90 天或者 183 天的月度终了后 15 天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就以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重新计算应纳税款,并补缴税款,不加收税收滞纳金。”
因此,公司雇佣无住所外籍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申报时按上述文件的规定执行。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35 号)第五条第(一)项
天诚学院
四
Question
热点问题
公司将房产无偿给免税政府机关使用,如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140 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因此,公司将房产无偿给免税政府机关使用,免征土地使用税。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140 号)第一条
天诚学院
“
考
一
考
”
在年会抽奖环节中,公司将自产的液晶电视作为抽奖礼品无偿赠送给中奖员工,所得税要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吗?
(点击选项看答案,微信后台输送选项“A”/“B”看答案解析)
“
上
期
解
析
”
Q
企业用电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参考答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二条规定: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规定,202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二条继续执行。
BRSINTC
BRSINTC
|
特色栏目 |
#IPO税眼 #税务稽查 #税案实录 #原创 |
|
#税收优化与风控 #股权交易 #企业重组 |
|
|
#投融资 #跨境交易与结构安排 #电商 |
|
|
#医药 #房地产 #小必开讲了 |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局12366,允许其他网站进行非盈利性引用,但请注明出处,以尊重作者的劳动成果。未注明出处,严禁转载。本文为作者原创,允许其他网站进行非盈利性引用,但请注明出处,以尊重作者的劳动成果。未注明出处,严禁转载。
点分享
点收藏
点在看
点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