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FLP境外合伙人在中国内
企业所得税问题分析
前言
近年来,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s,QFLP)制度在多地开展试点,预示着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步伐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外资机构开始进入我国市场设立基金管理机构,并在中国境内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境内企业进行投资,相关税务处理问题也逐渐被业界所关注。目前对于QFLP的境外合伙人如何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未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此进行明确。本文拟从税收法理和现有税收法规出发,以案例形式对QFLP境外合伙人如何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进行分析。

本文来源于《国际税收》2023年第9期,作者为沈璟。允许其他网站进行非盈利性引用,但请注明出处,以尊重作者的劳动成果。如涉及版权问题,有不妥的地方,敬请指出,或者请直接联系BXTC@brsintc.com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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