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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 | 居民企业之间税率不一致的分红是否补差?

答疑精选 | 居民企业之间税率不一致的分红是否补差? 税律风云
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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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



一期一会









Question

热点问题

三流不一致是否能抵扣进项?


Answer

参考答案


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 号)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另,根据《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 号)规定,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就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综上,文件强调的三流一致指纳税人作为销售方、开票方、收款方的一致性,并没有强调付款方必须是受票方。只要业务真实,并不限定付款账户必须和受票方一致,但必须有相关的合同或三方协议、付款凭证等资料予以证实。



Instance

举一反三


国内A 公司为B 公司提供技术服务,A 公司像B 开具技术服务费的发票。由于B 公司账户被冻结,现委托子公司C 代B 公司支付款项给A,对于该种情况,B 公司取得专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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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热点问题

居民企业之间税率不一致的分红是否补差?


Answer

参考答案


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2008]159 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原税法规定,内资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低税率企业分配给高税率企业要补税率差。鉴于股息红利是税后利润分配形成的,对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是国际上消除法律性双重征税的通行做法,新企业所得税法也采取了这一做法。为更好体现税收优惠意图,保证企业投资充分享受到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实行低税率的好处,实施条例明确不再要求补税率差。同时,根据《企业所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综上,对于税率有差异的企业之间取得的分红,由于为税后利润的分配且符合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无需补缴企业所得税。



Instance

举一反三


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低税率,母公司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母公司取得的从子公司(低税率)的分红,就不需要对税率10%的差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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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热点问题

临时工薪资个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同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六十八条、六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每天加收5%的滞纳金。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Instance

举一反三


A公司目前每天都有临时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每天不同人日结,由于未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临时工取得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A公司代扣代缴。若未及时履行上述劳务费支出的个税扣缴义务,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即A公司)会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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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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