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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 | 以前年度发生的应扣未扣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疑精选 | 以前年度发生的应扣未扣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税律风云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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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印花税 房产税



答疑精选



一期一会








Question

热点问题

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形,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Answer

参考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规定,十、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由资源回收企业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时,应当填写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红字发票需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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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热点问题

货运代理行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收入是按全额收入还是净额收入申报?



Answer

参考答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21年修订)填表说明规定:“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

  (二)行次说明

  第1-13行参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填写。……在《利润表》中归集的“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项目则无需填报,同时第10行“二、营业利润”不执行“第10行=第1-2-3-4-5-6-7+8+9行”的表内关系,按照《利润表》“营业利润”项目直接填报。

  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数额填报。……”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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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热点问题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应扣未扣的支出可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


九、本公告施行时间  本公告规定适用于2011年度及以后各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处理。”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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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热点问题

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规定:“一、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在餐饮行业推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


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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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发给员工的高温补贴应该按照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A. 不应该

B. 应该

(点击选项看答案,微信后台输送选项“A”/“B”看答案解析)







Q

购置房屋时缴纳的契税是否需要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参考答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 号)第一条的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因此,购置房屋时缴纳的契税应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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