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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 | 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能否抵减增值税欠税形成的滞纳金?

答疑精选 | 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能否抵减增值税欠税形成的滞纳金? 税律风云
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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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退税




答疑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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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热点问题

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能否抵减增值税欠税形成的滞纳金?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1197号)规定,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确定实际抵减金额时,按填开《通知书》的日期作为截止期,计算欠缴税款的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加欠税金额为欠缴总额。若欠缴总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期末留抵税额,并按配比方法计算抵减的欠税和滞纳金;若欠缴总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欠缴总额。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1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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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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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支付给劳务关系的人员报酬,应该在个人所得税里的科目名称是正常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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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热点问题

企业以“实物出资,比如用(集装箱)”,出资到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已按照营业账簿缴纳印花税,双方是否需要再按照买卖合同缴纳印花税?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合同(指书面合同),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营业账簿;证券交易。



Relevant policies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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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企业被邀请到境内提供娱乐服务,请问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Answer

参考答案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适用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设立的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税收协定有优惠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将国内购买的产品进行加工后出口国外,出口时开具的发票可以不缴纳增值税的吗?


A. 可以

B. 不可以

(点击选项看答案,微信后台输送选项“A”/“B”看答案解析)






Q

我们公司是一家外贸型出口企业,平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出口海外仓模式的业务量很大,取得的委托报关协议等备案单证多数是影像化资料,请问我公司在留存这些备案单证时,能否直接采用影像化的模式?

参考答案:可以。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留存保管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9号)第二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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